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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大圣 - 2011/11/23 18:32:00
【编者按:看到这篇老文章,对照复辟总头子邓小平搞的政经路线,那一条不是照搬苏修的?“设计师”原来是苏修的抄袭匠。】

苏修是怎样变社会主义所有制为资本主义所有制的


靳久廉 南景
《历史研究》1975年4期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一种所有制的大变更,总是先夺取政权,再运用政权的力量大规模地改变所有制。资本主义复辟也是如此。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社会主义深入人心,新老资产阶级分子及代理人,在改变社会主义所有制时,往往是凭借其篡夺的领导权,打着社会主义招牌,推行修正主义路线和政策,不断扩大资产阶级法权,改变人们的相互关系和分配关系,从而使社会主义所有制蜕变为资本主义所有制。苏修叛徒集团在苏联复辟资本主义,就是这样干的。研究一下这方面的教训,对我们深入理解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反修防修,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

伟大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以后,在苏联,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经过工业国有化和农业集体化,基本上消灭了资本主义的和个体农民的私有制,建立了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并且在几十年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取得了伟大的成就。这是苏联共产党和苏联人民在列宁和斯大林的领导下所取得的不可磨灭的、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胜利。但是,即使到一九三六年基本上完成了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后,苏联所有制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例如:

在工业方面,一九三七年,从产值来看,全民所有制企业占百分之九十点三,合作社企业占百分之九点五,个体手工业占百分之零点二。

在农业方面,一九三七年,从产值来看,全民所有制占百分之九点三;集体所有制占百分之六十二点九;庄员职工个人副业占百分之二十六点三;个体农民经济占百分之一点五。

在商业方面,一九四零年,从商品流转额看,全民所有制商业占百分之六十二点七;合作商业占百分之二十三;集体农庄市场(即自由市场)占百分之十四点三。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尽管经过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的集体所有制已经成为苏联所有制的基本形式,但是在工业、农业、商业等各个部门中,都存在着部分的私有制;集体经济也没有发展到全民所有制。还必须指出,苏联当时无论是全民所有制,还是集体所有制,都还有一个领导权的问题,即那个阶级掌权,执行什么路线的问题,也就是说,不是名义上,而是实际归哪个阶级所有的问题。

从苏修上台前的苏联实际情况看,当时已经有些工业企业和集体农庄,领导权不在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和工农群众手里,其中有的被坏人把持。这些企业和农庄领导人与社会上的资产阶级分子相勾结,化公为私,投机倒把,贪污腐化,盗窃行贿。这些企业和农庄,名义上是社会主义所有制,但实际上性质已经改变。早在一九三三年一月联共(布)中央决议中就指出:“有些为了升官发财而钻入党内的党员”,同“苏维埃政权的敌人勾结起来”从事破坏活动,如“盗窃种子”,“盗窃粮食”,“设立秘密仓库,抗拒粮食收购工作”;有的国营农场的场长“吧国营农场的国家产品当成个人财产来支配”;有的“确实把一些集体农庄搞跨了”。一九五二年苏共第十九次代表大会揭露,有些工业企业领导人“忘记委托他们管理领导的企业是国家企业,竟然企图把这些企业变为他们的世袭领地”。在那里,“他们什么都可以干,”“胡作非为”。在集体农庄,一些领导人利用职权,大量盗窃公有财产,如当时苏联报纸揭露,阿拉木图州恩别克施----哈萨克区一农庄主席乌舒尔巴基耶夫,“把自己亲友都安插在掌管物质钱财的工作岗位上”,组成盗窃集团,从一九四五年到一九五二年,“盗窃和侵占公共财产”达八年之久,“大发其财”。有些经济部门领导人“利用他们的职位来占据公有的土地,迫使集体农庄管理委员会和主席免费或低价供应他们谷物、肉类、乳类以及其他物品,他们以自己的坏牲畜交换集体农庄比较值钱的好牲畜,以及诸如此类的事”。

以上情况说明,在苏联长期的阶级斗争中,一些在小生产者习惯势力和资产阶级法权等土壤上生长出来的新生资产阶级分子,与老资产阶级分子勾结起来,已经窃取了一些部门的领导权,并改变那些单位的所有制性质。但由于当时苏联国家政权掌握在无产阶级手里,因此在赫鲁晓夫叛徒集团上台以前,这种情况在苏联社会中并不占统治地位,而且受到种种限制和打击。

(二)

苏联社会主义所有制蜕变为资本主义所有制,是从苏修上台篡夺党和国家的领导权开始的。

一九五三年斯大林逝世以后,长期隐藏在苏联共产党内的资产阶级野心家、阴谋家、反革命两面派赫鲁晓夫之流,集中代表了资产阶级复辟的愿望,施展种种阴险狡诈的手段,进行了反革命政变,篡夺了苏联党和国家的领导权。毛主席说:“修正主义上台,也就是资本主义上台。”苏修上台以后,随着国家政权性质的蜕变,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也就发生了根本变化,社会主义所有制蜕变成了官僚垄断资本主义所有制。然而,时至今日,苏修叛徒集团还标榜他们的国家所有制是什么“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这完全是欺人之谈。

马克思列宁主义告诉我们,国家所有制的性质,取决于国家的性质,取决于由哪个阶级掌握,国家运用这些生产资料为哪个阶级的利益服务。国家所有制只是一种形式,历史上不同的社会制度,曾经有过不同的国家所有制。奴隶社会有过奴隶主贵族的国家所有制;封建社会有过封建地主阶级的国家所有制;资本主义社会有资产阶级的国家所有制;而社会主义社会,又出现了与以往任何剥削阶级的国家所有制性质根本不同的无产阶级的国家所有制,即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因此,问题的实质不在于国家所有制这种形式,而在于它的实际内容。国家政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里,这是决定国家所有制性质的根本标志。恩格斯在揭露资本主义国有化的实质时曾经指出:“现代国家,不管它的形式如何,本质上都是资本主义的机器,资本家的国家,理想的总资本家,它愈是把更多的生产力据为己有,就愈是成为真正的总资本家,愈是剥削更多的公民。工人仍然是雇佣劳动者,无产者。资本关系并没有被消灭,反而被推到了顶点。”(《反杜林论》)苏修叛徒集团是苏联大资产阶级的政治代表,他们的路线和政策集中地反映了官僚资产阶级的利益。他们把持了党政大权,把无产阶级专政变为资产阶级专政,使社会主义国家蜕变为社会帝国主义国家,从而决定了他们的国家所有制不可能是社会主义的,而只能是官僚垄断资本主义所有制。

苏修叛徒集团很懂得领导权的重要性。一九五四年初赫鲁晓夫就一再强调,“现在干部问题具有特殊意义”,关系到他们资本主义复辟“事业的成功”。所以,他们上台伊始,就在全国范围内,从中央到地方,从党的领导机关到经济文化教育部门,进行一次又一次的清洗,把一批又一批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路线的老布尔什维克、工农干部打下去;把一批又一批的新资产阶级分子和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提拔上来。据统计,一九五二年苏共“十九大”选出的中央委员,经过苏修一九五六年“二十大”和一九六一年”二十二大”,就有百分之七十的人被赫鲁晓夫搞掉了。苏修“二十二大”前夕,赫鲁晓夫叛徒集团借口所谓“干部更新”,把各加盟共和国党中央,边疆区党委和州委的成员撤换了百分之四十五;市委和区委的成员撤换了百分之四十。一九六三年,赫鲁晓夫叛徒集团又通过划分“工业党委”和“农业党委”,把个加盟共和国党中央和州委成员撤换了一半以上。而被提拔上来的大都是官僚垄断资产阶级分子及其代理人,有相当一部分是在苏修官僚垄断资产阶级卵翼下的资产阶级专家。经过多次清洗和改组,苏联从上到下,整个国家,包括全部国民经济的领导权都被一小撮官僚垄断资产阶级分子所把持。他们控制了全部生产资料和产品的生产、分配大权,霸占了整个国家财富。他们另一方面用这些财富来满足他们个人寄生性的消费和资本的积累,另一方面用来维持庞大的国家机器,对外侵略扩张,对内剥削压迫。

苏修上台以后,苏联社会主义的劳动集体所有制也蜕变成了受官僚垄断资产阶级控制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可是,苏修却硬说他们的集体农庄是“社会主义”的“公有制”。这同样是骗人的鬼话。

苏联集体农庄是合作制经济的一种形式。马克思主义认为,合作社经济不是一种独立的经济形式,它的经济性质取决于国家性质和占主导地位的经济的性质。列宁在分析十月革命后建立起来的合作社的性质时,就是把它和当时的社会制度联系起来考察的。当时的苏联,国家政权掌握在无产阶级手里,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因此,列宁指出,这种条件下的合作社“与社会主义企业没有区别”(《论合作制》);而对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合作社,列宁说:“毫无疑问,合作社在资本主义国家条件下是集体的资本主义组织。”(《论合作制》)苏修上台以后,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蜕变成了大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蜕变成了官僚垄断资产阶级的所有制经济,因此,斯大林领导时期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的集体农庄,从根本上说,已经蜕变成了受官僚垄断资产阶级控制的“集体的资本主义组织”。

当然,象国营企业一样,集体农庄的性质也取决于它的领导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里。斯大林曾经指出:“问题不仅在于集体农庄这一社会主义的组织形式本身,而且首先在于这种形式所包含的内容,---问题首先在于集体农庄由谁主持,集体农庄由谁领导。”(《关于农村工作》)苏修一上台,就以“教育程度很低”、“工作不能胜任、”“不是内行的工作人员”为理由,把原有的集体农庄干部撤了一大批,换上了所谓“农业专家”,”领导大经济有经验、有文化的组织者”。在赫鲁晓夫上台后不到五个月的时间内,就向农村派去了十二万“专家”。一九六五年二月二日《乌克兰真理报》载称“最近两年内,几乎所有的农庄都换了主席,知识渊博的专家和有才能的组织者担任领导工作。”苏修利用国家政权,在集体经济各单位进行大规模清洗,换上了他们的代理人,完全控制了集体农庄的一切权利,使昔日的社会主义集体农庄,变成了今日的“奴隶主庄园”。

事实证明,在苏联,随着无产阶级专政蜕变为官僚垄断资产阶级专政,无论是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还是集体所有制,都已发生了根本变化。但是,苏修叛徒们却打着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招牌招摇过市。假的就是假的,伪装应当剥去。恩格斯曾经指出:“任何一种国有化,甚至俾斯麦的国有化,都说成社会主义的”,这是“一种冒牌的社会主义”(《反杜林论》),是“资产者为了私利而作出的捏造”(《恩格斯一八八一年三月十二日致爱.伯恩斯坦》)。苏修把他们的官僚垄断资本主义所有制冒充为社会主义所有制,正是他们这伙叛徒“为了私利而作出的捏造”。


(三)

苏修在控制了各阶级领导权的同时,在经济领域推行了一整套修正主义的路线和政策,改变分配、交换以及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使之适应于官僚垄断资本主义所有制。

赫鲁晓夫上台不久,就以“经济改革”为名,大搞“物质刺激”,“利润挂帅”。并声称:这是他们“整个共产主义建设时期”的“方针”和“路线”。勃列日涅夫上台后,完全继承了赫鲁晓夫的衣钵,一再宣布赫鲁晓夫的修正主义路线仍然是他们的“始终一贯的、不可改变的”路线。并且在赫鲁晓夫“经济改革”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了“新经济体制”。从赫鲁晓夫的“经济改革”到勃列日涅夫的“新经济体制”,这一发展过程就是苏修在经济领域全面推行修正主义的路线和政策,从根本上改变社会主义企业的经营方向与目的,改变社会主义经济中人与人的相互关系和分配关系,全面复辟资本主义的过程。

第一,    推行利润挂帅,从根本上改变社会主义企业的经营方向和生产目的。
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决定生产的目的。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决定了社会主义企业的生产目的是为了满足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需要。但是,苏修把追逐利润作为企业生产的唯一目的。苏修“二十二大”提出,提高盈利“应当成为苏联企业活动的法律”,柯西金鼓吹“企业整个活动的目的都在于寻找改善生产经营、提高企业收入的途径”。苏修把“利润指标”作为国家对企业的主要要求,使之居于中心地位。苏修报刊宣称:这一指标是“万能的综合性指标”。在这种“计划”的控制和督促下,各企业的生产也就利大大干,利小小干,无利不干,根本不顾人民的需要。就连苏修政府部长也不得不承认,工厂的某些领导人,为了最求高额利润,“停止生产居民非常需要”而“赢利率低”的商品。追逐利润成立苏修企业生产活动的全部动机和全部内容。

攫取最大限度的利润是资本主义的生产的目的,这是由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决定的。正如马克思曾经深刻揭示的:“资本的目的不是满足需求,而是生产利润”(《资本论》第三卷)。苏修叛徒集团把追逐利润作为企业生产的目的,这集中体现了苏联官僚垄断资本主义所有制的性质。

第二,    把商品原则引入人们的相互关系中,改变了社会主义生产中人们的相互关系。

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决定着人们在生产中的相互关系,而人们在生产中的相互关系又反作用于所有制,并在一定条件下起决定作用。为了全面复辟资本主义的需要,苏修把商品交易的原则引入了人们的相互关系中,完全用资本主义的金钱关系、竞争关系和雇佣关系,代替了社会主义的生产中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内部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苏修国家与企业的关系,完全变成了瓜分剩余价值的关系。苏修直言不讳地说,他们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就是“分配利润”的关系,“企业获得的利润在企业同国家之间进行分配”,苏修还通过“银行贷款”、“基金付费”、“价格形成”等一系列所谓“经济杠杆”来“监督”和“刺激”企业追逐高额利润,从而使苏修官僚垄断资产阶级以“国家”的名义从中瓜分到大量利润。苏修推行“新经济体制”以后,对企业的投资由原来的国家预算拨款,一般都改为银行贷款,并规定对“工作好”、赚钱多的单位实行贷款奖励;对“工作不好”、赚钱少的 单位进行制裁。这样,银行贷款就成为苏修国家控制企业的重要手段。按照苏修国家银行理事会主席阿列克谢.波斯科诺夫的说法,这是国家“用卢布来实现”对企业的“影响”的“一个强大的杠杆”。“基金付费”也是苏修“新经济体制”所规定的一项“新制度”。它要求企业根据所占用固定基金和流动资金的数额,每年按大体百分之六的付费率,以预算交款的形式将利润的一部分交给国家。不管获利多少,必须如期交纳,“延期上交”则课以“罚金”。所谓“基金付费”,实际上是企业向苏修国家支付的资本利息。本来,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是整个社会主义经济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它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是在统一的国家计划指导下的集中领导和分级管理的关系。发展生产,满足人民的需要是他们的共同目的。而苏修却和资本帝国主义国家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一样,把国家和企业的关系完全变成了生产利润和瓜分利润的关系,这正表明,苏修的“全民国家”不过是“理想的总资本家”。

在苏修那里,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完全变成了尔虞我诈,争夺利润的关系。社会主义企业与企业的关系,理应是在国家计划统一领导下的相互协作,相互支援的关系。而苏修“新经济体制”却强调企业之间建立所谓“直接经济联系”。尽管这种产销的直接联系依然在苏修国家的控制之下,然而产销单位可以根据是否有利可图的原则,直接进行订货,安排各自的生产和销售。在产销单位直接的订货中,企业的领导人可以自行确定生产品种,同订货者“协商议价”。苏修《国营生产企业条例》对国家与企业的关系,企业与企业的关系作了这样的明文规定:“国家不对企业的义务负责,企业也不对国家的义务负责”,“企业不对它所从属的组织的义务负责,也不对其它企业和组织的义务负责”,使他们之间除了赤裸裸的金钱交易之外,再也没有别的关系了。这不正是资本主义所有制关系的明显表露吗?

苏修企业内部,领导人与工人之间的关系完全变成了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在社会主义企业里,工人是生产资料的主人,因而也是企业的主人。工人参加管理,干部参加劳动,领导干部和工人群众的关系是同志关系。而在今日的苏联,把持企业的新资产阶级分子成了那里的“主人”;劳动力重新成为了商品,工人重新沦为雇佣奴隶。按照苏修《国营生产企业条例》规定,企业实行“一长制”,经理对企业“负全责”,可“不经委托,即以企业名义办事”。他们有权“招收和解雇”工人,确定工资水平,“对企业的工作人员采取奖励措施和进行处分”,等等。他们大权在握,为所欲为。对此,苏修一托拉斯经理有个绝妙的自白:“托拉斯就是我的家,我就是主人,我要怎么办就怎么办。”事实正是如此。他们对工人随意打骂、拘留、克扣工资、延长工时,还实行野蛮的“搜身制”。特别是自从一九六七年苏修推行“谢季诺”裁员试验以来,成千上万的工人被解雇。雇佣劳动制度所固有的失业现象在苏联又重新出现。在集体农庄,根据苏修《集体农庄示范章程》的规定,农庄主席有很大的统治权力。苏修报刊透露,农庄主席对农民“起一根鞭子的作用”。苏修报刊还公开宣扬,有科学技术知识的“专家”才是农业的“支柱”,真正的农民将不是土地的主人。正是因为苏联农民已经不是土地的主人,所以他们只能在“鞭子”的“催促”、”驱赶”、“监督”下劳动和生活。今天苏联劳动人民这种被奴役的悲惨处境,正是苏修叛徒集团把社会主义所有制蜕变为官僚垄断资本主义所有制带来的必然恶果。

第三,    大搞“物质刺激”,改变社会主义的分配关系。
苏修上台后,大肆鼓吹“物质刺激”。他们宣扬“物质刺激”是“共产主义建设原则”,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最重要杠杆之一”。其实,他们的“物质刺激”不过是资本主义分配关系的变种。苏修推行的“物质刺激”有两种不同情况。一种是对他们安插在工厂、农庄的代理人实行的“物质刺激”。它是一小撮官僚垄断资产阶级按资本和权力的大小进行分配的形式。苏修官僚垄断资产阶级控制的资本多少是与他们权力的大小密切相关的;资本和权力的大小决定了他们以“工资”、“奖金”等名义占有的剩余价值的多少。工厂、农庄的利润愈高
,他们可瓜分的的剩余价值就愈多,所以这种“物质刺激”愈发展,就愈使他们加重对劳动人民的剥削。根据苏修公布的材料计算,从一九六零年到一九七二年,苏联官僚垄断资产阶级掠夺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增加了百分之一百六十三点七。另一种是对广大劳动人民的“物质刺激”。它不过是从劳动人民身上榨取更多剩余价值的一种手段。如阿克萨伊斯克塑料厂,工人每得一卢布的奖金,就要为官僚垄断资产阶级多创造十六卢布六十戈比的剩余价值。可见,苏修鼓吹的“物质刺激”,就是“榨取”和“掠夺”,对资产阶级来说,就是“刺激”他们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对劳动人民来说,就是“刺激”他们生产更多的剩余价值。目前苏修的分配关系,实际上变成了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关系。苏修这种以“物质刺激”为表现形式的资本主义分配原则,正是苏联官僚资本主义所有制的必然产物和重要标志。

苏修叛徒集团利用他们篡夺的权利,推行一整套修正主义的路线和政策,把社会主义所有制完全蜕变成了官僚垄断资本主义所有制。但苏修篡权复辟只不过是历史上的一个插曲。社会主义制度终究要代替资本主义制度。苏联人民必定会推翻苏修叛徒集团的反动统治,重新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使克里姆林宫的红星重放光辉。

毛主席教导我们:“革命的政党,革命的人民,总是要反复地经受正反两个方面的教育,经过比较和对照,才能够锻炼成熟起来,才有赢得胜利的保证。”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卫星上天,红旗落地”的教训是沉痛的。但是,坏事可以变成好事。只要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反对修正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贯彻党所采取的各项反修防修措施,就一定能够粉碎阶级敌人复辟资本主义的阴谋,使伟大的革命理想-----共产主义在全世界取得胜利。
孙大圣 - 2011/11/23 21:04:00
很不幸,中国也走了复辟之路,旧文重读,感概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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