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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雪迎春 - 2011/3/31 20:40:00
『百姓声音』逞凶无罪受害被捕-势力悬殊!公安检察合作枉法-为虎作伥!访问数:605  回复数:35
楼主作者:chywy999  发表日期:2011-3-30 11:02:00
    逞凶无罪受害被捕 势力悬殊
   公安检察合作枉法 为虎作伥
   关于许昌县公安检察机关在刘华雨、程洪岩案件中徇私枉法的
   情况反映
  广大热心的网友朋友们:
   大家好!
  我叫王艳,女,汉族,1982年9月21日出生,许昌市魏都区人,身份证号:411002198209211084,系涉嫌诬告陷害罪的嫌疑人程洪岩的妻子,联系电话:18903742577。
  关于许昌县公安局、许昌县检察院在刘华雨、程洪岩案件中徇私枉法,包庇黑恶势力的主犯刘华雨,利用公权力打击受害方程洪岩,充当刘华雨保护伞,迫使程洪岩在经济上作出让步,达到刘华雨侵吞程洪岩几百万投资装修款的非法行径,向广大朋友们阐述事实,请朋友们评判是非公平!
   简要案情
  2010年11月11日,程洪岩与许昌县金意来大酒店(原许昌县友谊宾馆)的业主朱会丽签订《合作经营协议》。(刘华雨与朱会丽系夫妻关系,真正酒店经营者是刘华雨)双方约定:该酒店的KTV房间由我丈夫程洪岩投资进行装修、并购置相关设备设施,装修后由程洪岩经营五年,经营期间的纯收入与朱会丽6/4进行分成,经营所需证照由朱会丽负责办理。合同签订后,程洪岩投资三百多万元依约对该酒店的KTV进行了装修并购置了相关设备、设施。
   KTV试营业期间,生意火爆,营业额远远超出了原来的预期,但这一切却引起了以刘华雨为首的黑恶势力势力利用武力、威逼、恐吓手段独占该酒店KTV、侵占我们投资款的邪恶念头,进而就发展成武力征服了。
  2011年2月6日(农历正月初四)下午三点,刘华雨带领客人来KTV包房消费,中途刘华雨离去。留在包房的客人在临走时不愿结账,工作人员提出按照他们的工作程序,即使签单也应经刘华雨告知程洪岩,由程洪岩给他们安排,客人将这一情况告知刘华雨后,刘华雨指示其豢养的打手关闭KTV的电源,并在短短的十几分钟内纠集二十多名打手,将前去要电的我方工作人员李超等三人打得跪在地上,用钢管、木棍猛击李超后背……我方员工始终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三个员工被打伤,躺在地上,不能动弹。报警后,刘华雨又带人手持钢管、木棒将刚刚到现场的程洪岩等人团团围住,准备再次行凶,后接警干警使用辣椒水才将这伙穷凶极恶的人驱散,到派出所后,刘华雨又带人冲到派出所,声称自己是黑社会的人,对接警的干警进行威胁、谩骂,尽管如此,派出所依然看着他们大摇大摆、趾高气昂地离开而未采取任何司法措施。
  所幸的是,苍天有眼,好心的现场目击者将该案的有关情况发布到了网络上,在社会的关注下,该案引起了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许昌县公安局在多方的压力下才被迫于2011年2月12日才将刘华雨等四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归案。
  被打受伤的我方工作人员,经过医生诊断,李超腰部被打骨折,头面部严重损伤,王小磊等二人头部也被打的存在伤情,有头蒙、耳鸣等症状。程洪岩在与医院医生交流三人的病情时,曾要求医生写重一点,并说对方有钱有势,让他多花些钱,在刘华雨等人被抓后,有人告诉法医,说王小磊等二人被打的耳膜穿孔,但后经法医鉴定,仅李超所受伤情被鉴定为轻伤,王小磊等二人均被鉴定为轻微伤,王小磊等二人耳膜穿孔的说法并没有被采纳。
   案件进展
  2011年2月12日,刘华雨等四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2011年2月22日,王小磊、李磊磊因涉嫌诬告陷害罪被许昌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这一情况是事后我们多方打听才得到的信息,至今没有收到许昌县公安局任何通知)
  2011年3月4日,程洪岩因涉嫌诬告陷害罪被许昌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2011年3月24日,刘华雨等二人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许昌县检察院决定不予逮捕,二人被释放。
  同日,许昌县检察院对程洪岩批准逮捕,王小磊、李磊磊以“没有逮捕必要”获释。
  在此期间,我多次上访,要求公正处理,各级领导对此案给予了很大的关注。
  徇私枉法的幕后
  刘华雨等人,尤其是刘华雨本人,能够在短短十几分钟内迅速纠集二十多名打手行凶,自己也参与殴打致他人轻伤。在铁的事实面前,许昌县公安局和检察院,初开始是你威胁我、骂我我也不管的放纵态度,在网络社会和上级领导的关注下,不抓无法对事实交差,于是乎,就和县检察院演起了“我抓你放”的掩耳盗铃的游戏,于是,刘华雨等二人又不予批捕。
  从程洪岩被拘留,尤其是刘华雨被放出来后,不断从不同的渠道传来消息:“刘华雨有钱有势,你斗不过他”!“把事儿(指KTV承包之事)说说,这事儿(指程洪岩被羁押)就过了”;“那事说不成,程洪岩就很难出来”等等。
  从法律上讲,程洪岩的行为,真的构成诬告陷害罪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那么,许昌县公安局和检察院的刑法专家们就不知道吗?当然知道,那为什么还抓程洪岩并且批捕呢?显然是利用公权力逼迫程洪岩在KTV承包问题上向刘华雨让步!好一个醉翁之意不在酒啊!公权力成了刘华雨霸占程洪岩几百万元投资和合同利益的强有力的工具!那么,许昌县公安局和检察院的老爷们,为什么不顾事实和法律而冒天下之大不为呢?为什么为了刘华雨的非法利益而徇私枉法呢?其幕后的交易昭然若揭!
  程洪岩为了投资该酒店的KTV,除了倾其所有,还欠了尽二百万的外债,自从程洪岩被抓后,银行等多家债主纷纷登门逼债,难道,程洪岩碰到刘华雨这样有钱有势的“场面人”,就注定只有倾家荡产吗?难道,程洪岩这样一个守法的生意人,真的就像一只小小的飞虫,无论如何也逃不出刘华雨和许昌县公安局、检察院共同编织的大网而注定要被他们捏死吗?难道,中国的法律真的只是恶人称霸的工具吗?难道,许昌县公安局、检察院真的可以不顾公正和使命而将其门匾上的“人民”二字换上圆形方孔的铜板吗?
  各位心中充满正义的网友朋友们,我看着七旬老母那无助的眼神,我听着我们那襁褓中女儿的哭声,眼看着我们夫妻多年的血汗钱将被用这样的方式洗劫一空而我又要面对债主的追逼时,我恳请各位好心的朋友们支持我,帮助我,救救我!
  万分感激!
   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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