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五分钱一斤的桔子 - 2012/7/2 1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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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民主促进会 上善若水
内容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乃国家的根本大法。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上至国家元首领导人,下至普通公民,都必须在国家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活动,任何人都没有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权力,任何人都不得违反和超越国家宪法和法律。这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也是公民的基本常识。《中国共产党章程》乃党的总章程,也是党的“宪法”。 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上至党中央核心领导人,下至普通共产党员,都必须依照《党章》说话办事,任何党员都没有凌驾于《党章》之上的权力,任何人都不得违反和超越《党章》。这是党员的基本义务,也是党员的基本常识。
谁给予你亵渎《宪法》和《党章》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乃国家的根本大法。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上至国家元首领导人,下至普通公民,都必须在国家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活动,任何人都没有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权力,任何人都不得违反和超越国家宪法和法律。这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也是公民的基本常识。
《中国共产党章程》乃党的总章程,也是党的“宪法”。 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上至党中央核心领导人,下至普通共产党员,都必须依照《党章》说话办事,任何党员都没有凌驾于《党章》之上的权力,任何人都不得违反和超越《党章》。这是党员的基本义务,也是党员的基本常识。
新中国在“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几经修改,然而在总纲中表述我们国家和中国共产党的理论指导思想时,都十分明确地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放在了首要位置。
然而,自党的十七大以后,从中央到地方,无论是各级共产党的组织还是各级政府的领导人在公开场合的报告讲话、各种正式文件(包括法律文书)、舆论宣传,都恶意去掉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改旗易帜,改弦更张,提出神马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云云(此处暂不论述批评“中国特色主义理论体系”之谬误)。在此辈那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被恶意抛弃扔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如同擦屁股的手纸。
某些得势便猖狂的奸佞之徒,他明明是站在伟人肩头坐享其成,却偏偏要得意忘形、自不量力的自认为比伟人高出一头;他明明是安徒生童话《皇帝新衣》里的那个愚蠢皇帝,却偏偏要自认为比天下人都聪明。压根不具备领袖的英明和智慧,却硬要装扮出英明领袖的派头。在此,我们不妨打个比方,倘若某一个寺院篡上来个不知天高地厚、不知羞耻的方丈主持,跳腾着搬掉如来佛祖圣像圣经,弄出个神马“代表经”、“科发咒”之流的假冒伪劣玩意儿,硬要冒充经典强迫着让和尚僧人和香客们去不厌其烦地念叨。脑袋正常的人们会怎么看?是夸赞他继往开来、敢于创新?还是斥责他欺师灭祖、恬不知耻?是称道他与时俱进、再竖丰碑?还是诅咒他滑稽荒唐、自不量力?
常言道:上梁不正下梁歪。核心领导层忘恩负义,欺师灭祖,改旗易帜,改弦更张,兜售封资修假冒伪劣黑货私货,下面的各级官员自然会变本加厉的效仿。你们能拿《宪法》、《党章》当儿戏,别人就会拿你们当儿戏,你们能拿马克思列宁毛泽东主义经典当抹布扔掉,别人也会视你们的讲话报告、文件指示如吊毛狗屁(一个人特别是政党和国家核心层领导人,倘若是说人话不做人事或者是既不说人话也不做人事,表面道貌岸然,实则小肚鸡肠,忘恩负义,欺师灭祖,是非混淆,人妖颠倒,纵容邪恶,姑息养奸,在社会道义和人格魅力方面失去社会公信力和民众威望,那他注定必然会落个跳梁小丑的可耻下场。尽管喊破嗓子要人们都紧密地团结在他周围,尽管他出门时恨不得像死人讣告一样把所有皇冠头衔都罗列到头上,照样不得民心,不顶球用)。此乃因果报应。于是,以此而来党和政府上至核心领导层下至地方各级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和群众威望几乎丧失殆尽。这也是这些年来“中国特色”社会现象:官僚作风越来反越严重、官场腐败越反越普遍、社会风气越来越败坏、党和政府越来越脱离人民群众、社会矛盾越来越尖锐的重要因素。
对此,人民大众和广大共产党员有权力质问各级共产党组织和各级政府的领导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都还没有废止“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理论指导资格和地位之前,公然砍掉“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在全党全军全国人民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事业中的理论指导地位,公然践踏亵渎国家《宪法》和《党章》,是什么行为???什么性质???
人民大众和广大共产党员有权力质问各级共产党组织和各级政府的领导者:你们还具有起码的国法、党纪观念吗???《宪法》和《党章》都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请问你们眼睛里还有没有广大人民群众???还有没有广大共产党员???试翻开古今中外历史,有哪一个朝代,有哪一个国家,有哪一个政权敢如此玩忽国家根本大法?敢如此玩忽自己提出的“纲领”?最为奇怪的是,这些“违宪”“违纲”现象竟然在全党、全国没有人敢提出异议?这难道不是比法西斯还要法西斯的强盗恶霸行径吗???
如果我们在表述我们事业的理论指导思想时,都可以欺师灭祖地砍掉圣贤神灵、随心所欲地塞进自己的私货,我们还有必要制定《宪法》和《党章》吗?我们还有必要建立中央和中央政府吗???
在原则问题上,权力者竟然如此恣意篡改、胆大妄为,在大是大非面前,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竟然如此装聋作哑,请问我们的国家还是法制国家吗???我们的党还是有组织纪律的伟大、正确的党吗???我们的政府还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人民政府吗???我们还是伟大的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吗???
人民大众和广大共产党员有权力质问各级共产党组织和各级政府的领导者:谁给你们违反、超越、践踏、亵渎国家宪法和党的章程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