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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菜花 - 2012/1/24 15:19:00
转载自:网易我叫钟学连,来自广西桂林,2000年到顺德打工,2010年初遭奥迅公司非法解雇,无奈之下将公司告上仲裁庭。该案历时两年,近日出最终结果,顺德法院一审、佛山中院二审败诉、需承担奥迅公司经济损失数万元。
案情其实并不复杂。奥迅公司解雇我的理由是:奥迅公司认为我参加设计的一个产品程序有缺陷,给公司的客户造成损失。我认为自己提交的程序没有缺陷,是竟争对手失误、或者故意陷害、或者奥迅公司为解雇我故设陷阱。
法庭上我将自己设计的程序作为证据提交,而奥迅公司同时也提交了一份程序作为证据。经过司法鉴定,我提交的证据无缺陷,奥迅公司提交的证据有缺陷,鉴定结论指出:缺陷程序“校验和”与程序编写人员没有关联。
在这份非常清晰明确的鉴定结论支持下,顺德法官黄建宇却凭主观臆断认为,两份程序大部分一致,奥迅公司提交的程序应当就是我编写的程序,因此判我赔偿奥迅公司几万元经济损失。
我不服上诉至佛山中院,2011年12月16日拿到终审判决书,维持一审判决,仍然败诉,需赔偿数万元。
从2010年4月立案,顺德法院以种种理由,将此案拖到2011年9月都未进行一审判决。在2011年中期,央视以我为题材拍摄了一期专题纪录片。拍摄过程中,央视记者对案情有所了解,一审判决出来后,向我表示如果上诉之后仍然败诉,记者愿意私人借钱帮助赔偿。我妻子知道最终结果之后,不能承受如此不公正结果而大吵大闹。
顺德、佛山法官为奥迅公司利益不惜睁着明亮的大眼睛将鉴定结论选择性的采摘,视证据为儿戏,视劳动者权利如草芥,玩法律耍法律弄法律,手法坦荡令人震惊。在这样的法官当道之下,劳动者依法维权,简直就是空谈!
奥迅公司违法解雇员工的成本如此之低,低到不仅可以盘剥员工的合法权益,还可以顺便从员工身上再赚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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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法官黄建宇以劳动者给资方造成损失为由,判决劳动者向资方赔偿近五万元。这相当于劳动者不吃不喝干两年的血汗钱。法官黄建宇用法律的名义,彰显了中国劳动者的卑微和官商的强权。
在法官黄建宇的力挺下,资方不需要举证就一口咬定缺陷产品是劳动者制造的。劳动者提出反对,佛山中院的谭海华法官就说,劳动者需要举证缺陷产品不是劳动者制造的。总而言之,黄建宇法官和谭海华法官就跟资方一样,一口咬定了不需要证据证明,只需要资方主张法官臆断,缺陷产品就是劳动者制造的。因此判决劳动者承担所谓的损失,要给资方赔数万元。
法官判案不需要证据就可以凭资方一口咬定出判决。几万元对于法官和资方而言,洒洒水。对于劳动者而言,这是两年不吃不喝的血汗钱。
顺德法院是谁的天?难道是黄建宇法官的天?佛山中院是谁的天?难道是谭海华法官的天?
两位法官肆意裁判,两级法院均缄口不敢言。劳动者哭天喊地无处喊冤!!
(转载自复兴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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