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uz!NT|BBS|论坛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一件惊天恐怖的偷肾奇闻 [复制链接]

1#
一件惊天恐怖的偷肾奇闻

发布: 2011-12-03 12:19 | 作者: 迎春雪 | 来源: 毛泽东旗帜网 | 点击: 125 | 回复: 0

一件惊天恐怖的偷肾奇闻


      昨晚从网上看到一件惊天恐怖的奇闻,并从地方卫视新闻中得到证实,说南京一个打工的小伙子被骗,肾脏被人偷了。这么恐怖的事情只会发生在恐怖电影里,但在现实中却真实地发生了。为什么有这光怪陆离的偷肾的事件发生,为什么会有人丧尽天良干出这么缺德的事,根本原因在于法律对他们的惩罚太轻,轻得让人觉得可笑。把别人的身体器官卖掉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5年以上。什么是情节严重?卖掉一百个人的肾?人体的每一个器官都是有用的,都是不可缺少的,少了哪一个对身体的影响都是一辈子的。卖掉别人的肾跟杀人有什么区别。强烈建议把买卖人体器官定为死罪,不论情节严重程度。

去年10月,25岁的小海经历了一次恐怖的“肾摘除”,操盘者竟是他应聘公司的“老板”。9月17日,小海来到南京市雨花台区法律援助中心,就他所遭受的巨大伤害寻求法律帮助。他向记者介绍了那不堪回首的丢肾经过,由此揭开“老板”步步设局非法买卖器官的黑幕。

小海告诉记者:去年10月,他到南京打工。有一位姓苏的“老板”招聘他为其公司的“职工”。进入其“公司”后,“老板”并没有安排他的工作,先收了他的身份证,再叫他进行“体检”,然后安排他天天陪陌生人谈话,天天见面的都是不同的陌生人。过了一段时间,他发现该公司的另一个青年员工小张神秘的失踪了。他就问苏“老板”,“老板”回答是,小张已为公司作出了很大的贡献,现在又接受了新的任务。后来,他被派到外地一家医院“洽谈业务”。在那家医院,他在和陌生人的谈话中,不经意的喝了一杯开水,很快就昏过去了。他在迷迷糊糊中,觉得有人把他送进医院的手术室。他想反抗,无奈身体动弹不得。等到他醒来时,发现自己的一个肾被摘走了。几天后,他看见手机里出现了苏“老板”的一条短信,内容是给他60000元,还说是对他特殊照顾,别人没有那麽多。葯已停了,如再需治疗,药费自负。

小海从那时起精神崩溃了,一个胖墩结实的小伙子,变成了一个羸弱体衰的病人,体重锐减20多公斤。

如果把这个“黑幕”曝光,下面几个步骤必不可少:老板虚拟公司,利用年轻人找工作的急切心理,以优厚的报酬诱其上钩。尔后进行“入职体检”,也就是进行肾摘除前的专门检查,合格了,你就成了老板的目标猎物。工作期间,老板会安排员工“洗澡”,或者安排和陌生人见面,实则是让买家“验货”。一切准备停当后,就会在联系某家医院,摘除员工肾脏。当然这其中,还伴之限制自由、马仔威逼等等情节。

前些日子,我在公共汽车上,听一位乘客说,某地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了一死一伤的悲剧。伤者被送往医院急救。当伤者醒来时,发现自己被摘走了一个肾,并且分文未得。被告之抵了医药费。当时,我将信将疑,认为不大可能有此缺德之事,昨晚从地方卫视中看到小海丢肾的情节,证实了在今天“特色”社会里,毒如蛇蝎的资本家,为了得到最大的利润,什么伤天害理的坏事都干的出来!联系今年三月份广东五华县三名初三女生在上学路上,光天化日之下遭歹徒劫持,十有八九与抢器官有关!

 那个苏“老板”以“南京杰傲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打着经销医疗器械耗材的旗号,招聘诱骗人员,进行非法人体器官买卖活动。足见黑心老板多么无耻,又是多么地胆大妄为!

  当然,和这样的老板谈论羞耻之心,无异于对牛弹琴;他们之所以有偷肾的贼胆,也是“猫论”催生的结果。为什么国家设置严令禁止的人体器官买卖的防线,能够屡屡得以撕破呢?就如肾移植手术,只能在三代以内直系亲属之间进行,需要证明亲属关系和是否自愿的公证文书,以及身份证明等等。那么请问:这些医院如何把关,他们的“认定”是不是形同虚设?不难想像,哪怕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稍稍把关,或者医生能和“被手术”者进行交流,就不难得到真实的情况;一起起被骗割肾脏的悲剧,也就很难发生。

  马克思说,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资本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马克思说的,是对一切贪得无厌的资本家丑恶灵魂的透视。因此,只有让卖肾环节上的所有违法者——老板、医院付出几倍于收益的代价,并将责任人处以极刑,才可能堵住地下人体器官交易的暗流。否则,只能继续炼大黑心老板的贼胆,使罪恶不断滋生、升级!
分享 转发
TOP
2#

该用户帖子内容已被屏蔽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