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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稳必须化解矛盾——记四川造反派三次集体上访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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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4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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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稳必须化解矛盾——记四川造反派三次集体上访省委
发布: 2011-9-24 17:26 | 作者: 刘金华1 | 来源: 毛泽东旗帜网 | 点击: 18 | 回复: 0
维稳必须化解矛盾——记四川造反派三次集体上访省委
2011年9月19日9时,四川在“揭批查”运动中被判刑、现在还活着的造反派代表一行60余人,集体到四川省委上访。
这次是第三次集体上访了。第一次是2010年11月25日。负责接见的尤处长说:“你们这里面有不少人都在省市领导岗位是工作过,你们都懂得。以一位老同志把你们的诉求集中条理化,简单明确地把问题说清楚,我们一起来研究怎样解决。今天我们不叫信访接待,就叫座谈会,一个特殊的座谈会。”气氛一开始就是很融洽的,过程也和谐。在听了大家的反映后,尤处长说:“老同志来,我们非常欢迎。就象到自己家里一样,我们应该听取你们的诉求,共同求得问题的解决。首先就是统一一个认识问题,要统一到9号文件中指出的‘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特地历史条件下的政治斗争,……陈云同志的批件作了深刻的阐述,《纪要》则进一步具体化了。在后面一段中说了十一个问题,一是定性准确的要即将执行;二是定性不准确的要取消;三是定性错了的要纠正。”“四川扩大化的问题,要按(82)9号文件办,这个工作谁来执行,当然是省常委讨论后来执行。”
“相信党,相信你们的诉求,……只要按规定正当诉求党是会解决的,我们也会努力工作协调配合。过去历史都是那样四川起动慢刹车快,其他省都搞了,四川还没起动,四川慢了一点(当然不是指现任领导。”“”我们马上通知地市州同志来开会布置,你们也应相信当地组织,多找他们沟通,相信他们也会把问题汇集反映到省领导那里,使问题更好更快解决。”作为一个信访部门讲到这样,表示要认真执行中央(82)9号文件办,一方面反映到省委由常委讨论后来执行,一方面马上通知地市州同志来开会布置,我们也就没有什么可说。
我们按照省里意见,找了本地信访部门、政法委和法院,一个月过去了,问题仍然一点没有解决。只好于2010年12月27日再次集体上访省委。这次是信访局黄主任、原蒲厅长、省委组织部黄主任、省高级法院接待,又开了个座谈会。黄主任说:“上次你们来访,我们接待是没有强规定,只接待五人,人多点大家反映很充分。但是信访条例规定是五人,这点要讲清楚。信访部的工作是如实向省委领导反映情况,我们下面的工作人员只能将你们反映的情况如实向省委报告,省里也要调查研究,你们反映的问题牵涉全省范围内大面积工作,有一个调究的过程,现在你们要求有一个说法,我就不好回答。今天你们反映的情况,我们再收集起来,再向领导汇报。我们是具体工作员只能收集情况往上汇报,有新的补充,我们再往上报。我们只是收集反映不能表态,你们来检验我们到底是否做了事没有,我们欢迎。我们按程序,再次明确上报,上面回复了才能给大家说。我们也是帮你们再次呼吁。”他说:“我们按工作程序只能这样办,上次我们将你们的诉求专门向省委领导汇报(并出示了《专题摘报》念了其中一段)‘……他们要求应按中央(82)9号文件执行,四川在‘清查’中违背党的方针政策,将他们打成反革命,任意抓进监狱,不管有罪无罪都以刑事犯罪加以判刑,实在整不上的都弄去劳教,使他们含冤几十年……。数十年到各级法院、信访部有关单位反映都拒之门外,希望省、市委解决他们政治、生活上的问题’。本不该念给大家听,念给大家证明我们是认认真真做了事的,向省委反映你们的诉求的。”
蒲厅长:“你们反映的问题是存在,原来我看到一个材料,把一个打成现形反革命的判了七年徒刑,后来又以诽谤罪改判三年,这里面是有问题,应该说‘扩大化’是存在的。有些罪过不应该算在你们头上,个别实事依据存在也不能一律否定。说到解决这个问题,省委应当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但是,要有很说服力的依据,感动领导,使领导重视下定决心来解决问题。我们马上表不到这个态,我们的意思对你们也很同情,我建议研究下,怎么把问题说得更清楚。”
27日的上访说明,省委尚未研究我们反映的问题,甚至可能还没有想到应该解决我们的问题;就在同一天,乐山市中院立案庭庭长高蓉说:她原来准备复查,但是“领导”不同意。“领导”是谁,她拒绝回答,只说省高院已经“盖棺定论”。看来是用上下推诿,拖而不决来等我们死光了结。
所以,就发生了2011年9月19日第三次集体上访。
这次上访就不和谐了。由于前两次上访均没有实际效果,所以大家决定直接要求省委领导人接见,但是受到保卫省委大门的几十个警察的阻拦,与我们一些同志发生了直接的肢体冲突。有四、五个警察在四周摄像。这时尤处长跑来了,我们有两位同志说他不是省委常委,级别不够解决问题。尤处长听了很不高兴,说“我没有资格,就不管了!”他走后,来了各地驻成都办事处的人来劝说属于他们地区来的上访同志回去。
我们和警察则继续对持在省委门口左边。中午我们就地吃饭,警察们也站成一排,双方这时都很平静。我请他们吃饭,他们不吃,请喝水也不喝;我请他们看材料,说我们的要求就是要省委守纪律,执行中央指示,他们应该见我们。几位警官看了中央(82)9号文件,我们交谈起来。他们说理解我们,也希望我们理解他们,这是他们的工作。我说,我理解,我们不会冲省委,你们完全不必站这么多人,可以向省委反映这里的情况,他们应当出来解决问题,不应该让你们来与群众对抗!一位警官说:他们反映的渠道只能是市公安局,不能向省委反映。
下午,劝说彭家治(受到毛主席天安门城楼接见,参加周恩来总理宴请的“32111无产阶级革命英雄主义钻井队”副队长,全国标兵,九大代表,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四川省石油管理局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局党委常委)的石油管理局及所在社区的干部又增加了几个人,有三个人架着彭家治要走。我阻止了。他们说,彭是他们单位和社区的人,他们要请他回去。我说,他本人同意没有?如果没有同意,你们这样做,就是绑架。他们听后,立刻送给了手。
下午3时,省信访办尤处长来了,他说,你们说我没有资格,我还是要来看看大家。由于他申明了他以后不认这次街头与我们讲的话,所以,我也无需具体转述。他一开始讲他全过程参加了文化大革命,说他还能唱毛主席接见红卫兵时的歌,和大家拉近了关系。他说,尽管大家骂了他,他今天还是写了两个《专题摘报》,把今天的情况和大家的要求,反映上去。他说,过去就写了两份关于“两案”问题的《专题摘报》,有的领导人不清楚“两案”问题,但一说林彪、“四人帮”就懂了。我的《专题摘报》还帮你们“编得圆范”,不但写了《专题摘报》,而且还提出意见:请领导是否派人到有关省份去考察,看他们那里是如何解决问题的。领导到现在还没有表态。象这样的事情,哪个领导能首先表态?这是政治艺术。他给我们建议三条门路,但是由于有事,只说了两条:一是向中央写信反映,二是在找当地领导。大家说写了,找了,不起作用。他说:这就说明,事情麻烦,复杂。
尤走了,大家决定到信访办前录个举着要求省委领导接见的横幅的象,这时,一批警察突然冲来,扯走横幅,又一次发生肢体冲突。这时候,尤处长跑出来,大嚷着:“彭家治!我告诉你,你现在不是省革委副主任!”我抓紧时间把他拉到一边,把我的书面发言和两个省解决判刑造反派生活的材料交给了他。他说,有材料就好。我递交的书面发言和材料是:
集体上访四川省委时我的书面发言
我是刘金华,文革后被四川省委点名批判,以“积极策划全川性的反革命武装应变活动”罪,判刑17年。
文革后的所谓“揭批查”,实质是首先开始的对毛泽东发动和领导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反攻倒算,是对积极响应毛主席党中央号召的造反派进行的报复运动。把响应党号召的积极分子打成“反革命”,是史无前例的政治迫害。
所以,我不是来解决个人问题的。我也没有希望你们以及四川省委能够解决“揭批查”的问题。这个政治问题的解决,只能是马列毛主义战胜修正主义,中国共产党回归毛泽东革命路线。
我和造反派战友一同来找省委,是因为:
第一,我们这些同志都是由当时的四川省委指使各级法院,借法律名义判处罪刑的。绝大多数判决事实不清,法律无据。比如,“策划反革命武装应变”罪,中外法律条文都找不到,它不合法理。如果“武装应变”是“反革命”性质,那末,一切政府武装——军队、警察——都是“反革命武装”。
“揭批查”中象这样“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问题,责任在省委,应由省委和有关法院拿出法律和事实证据来。但是,据说省里指示各级法院,不准对“揭批查”案件受理复查。这违法,也反中共中央(82)9号文件。所以我们必须找省委。谁坚持错误不改,谁就是真正违法反党的罪人。
第二,被判刑的造反派,至今还受到丧失人性的迫害。几十年来,一些人不仅在政治上不予平反,在生活上一直不给出路,使我们在贫困中挣扎几十年!
是中央叫的吗?不是。中共中央(82)9号文件明确规定,即使是“凡清查运动中罪该判刑人员,刑满释放后,应由原单位负责,同有关部门商定,安排其生活出路。”但是四川一直不执行。有的,如乐山市中院竟然要与案件挂钩,用金钱买认罪,做卑鄙的政治交易。而且被告知是“上级有指示”。
省委应该知道,云南、河南等省都早已出文件实际解决这个问题,四川省没有理由不执行中央政策规定,立即解决被打击的造反派生活问题!
这就是我和同志们来找省委,应该由四川省委解决的两个问题。请解决!
刘金华 2011年9月19日
文章已经很长了,所以,我不加评论地叙述四川造反派三次集体上访省委的经过。我的观点在书面发言中。我还认为尤处长确实为造反派说了话,但是,他和保卫省委大门的警察一样,只能那样做。相信大家自会分析,看到问题所在;也可以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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