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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文)101112“集体研究”“公开”的就是正确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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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文)101112“集体研究”“公开”的就是正确的?
现在官场有一种风气,那就是几是违法乱纪的不合理不道德的行为,他们都打着集体的旗号,公开的旗号,动辙就说:“这里集体研究决定的。”“这是公开的嘛!”最近看到陕西警方“公开”处理上访维权人士,并在她们的胸前掛上黑牌子,以恐吓人民群众,扼杀人民群众的正义合法的要求,看来也是“集体研究”的成果。
这些人打着“集体研究”的旗号,无非是想表明即使是一项违法乱纪的决定也不是哪一个人作出的,不是一把手作出的,这也表明是民主的不是个人专制的,一来可以让一把手摆脱困境与违法乱纪的责任,二是让大家都上贼船,集体违法乱纪,给你来个法不责众。官方从愚民政策入手,又结合着愚民手段,其实是掩耳盗铃的刁虫小计,以表面正当的形式掩盖错误的违法的可耻内容。
如果集体研究就是民主的,那么中国自秦始皇以来所有的皇帝都是最民主的,因为他作出决定时也是要经过大丞们讨论的,这能证明皇帝在讲民主?那么慈太后召集大丞们集体研究如何屠杀革命者与爱国人士也是民主?就是正确的?那么日本帝国主义实行“三光政策”“南京大屠杀”也是集体研究决定的,而且是公开进行的,这也能证明他们的野蛮行为也是民主的正确的合理合法的?
陕西官方说“公开”处理上访者,就是不敢说依法处理上访者,从这一点上就看出其行为是完全违法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所以才做贼心虚不敢打着“依法”的旗号。而集体研究同样成为违法乱纪贪官污吏侵权残害人民的借口,明明是一把手责任制他们却说成是集体,明知是违法乱纪却打着集体的旗号,让集体违法乱纪,他们的目的很明确,无论你要追究法律责任还是行政责任都与一把手个人无关,而是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责任在集体,要追究就追究大家,谁愿意得罪侵犯这个官僚集团?犯罪集团?从上到下从戈尔巴乔夫到普通公务员都不想得罪他们的,其实这就是姑息养奸或狼狈为奸。
当年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不就是批判了这个骑在人民头上作威做福有错误思想的“集体”吗?才招致这些官僚集体的切齿仇恨吗?才诬蔑他“极左”“浩劫”“打倒老干部”“晚年的错误”吗?毛泽东允许人民群众给这些打着集体旗号党的旗号的官僚们戴高帽子掛黑牌子游街示众,批判他们当官做老爷的封建法西斯意识,却从没有动用公安机关抓捕专政他们,而走资派上台打着改革的旗号,官僚集体们反过来给维权维法的人民掛黑牌子游街示众,公开诬辱被侵权的人民群众,这就是对人民专政,是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复辟的有力证据!还说是“公开”的,那么法西斯搞南京大屠杀不是一样公开进行的吗?这说明公开的不等于是正确的,要明白,“集体研究”和“公开”只是个形式,并不代表正确的内容。
对当今资产阶级专政迫使人民上访,对当今官僚集体研究幌子下的违法乱纪行为,叶利钦能不知道吗?官僚集团能不知道吗?为什么不纠正?为什么不提依法治国?这就让人们不得不产生怀疑:这个集团还是不是无产阶级先锋队?还是不是人民利益的维护者?为什么对人民遭受的灾难无动于衷?这样连台湾的民进党国民党也不如了。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看得见披着羊皮的狼在鱼肉百姓,一旦出现戈尔巴乔夫,就会拍手叫好,一个残害人民的党不下台叫谁下台?那么改革以来集体研究“取消四大”的专制独裁行径,把党员和人民变成十足的会说话的工具,即使自己的党错了垮台了他们也不敢站出来公开纠正或拥护党,都成了权力的奴隶,这就是专制的必然恶果。而人民群众的维权却遭到空前的镇压与打击。要知道,法是共产党领导下制订的,是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官方违背了它,人民群众却在冒死维护这个法律,这就是在维护党的尊严、人大的权威、全体人民的利益,为什么上层就看不到这一点?人民的党要点出来为人民说话了,人民代表要占出来维护人民利益了,否则这个机会就会让别的党接过去讨好人民的。(101112)
本主题由 管理员 青松 于 2011/3/31 21:55:46 执行 设置高亮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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