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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江西省革命委员会成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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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江西省革命委员会成立
    
    壹、本节概述
    
    一、批判江西省委挑动群众斗群众
    
    一九六六年十月二十九日,周恩来接见江西和新疆革命师生代表时的讲话
    你们南昌少,你们的事情出在九月三日,比较迟,南下的同学去了,起了一个推动作用。当然主要靠自己,自己解放自己。江西省市委确实没有精神准备,我看确实可能是符合实际的。开个大会,单传达就要不少天,一定要给地、县级干部传达,只要他们是革命的,就欢迎。你们还继续串联,斗批改。允许他们开会,向当地工农传达。
    
    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十七日,汪东兴陶铸接见江西赴京代表团的讲话
    
    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十九日,周恩来接见江西省联合赴京控告团全体代表时的讲话
    我想今天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炮轰江西省委,火烧江西省委!”这没有什么不能接受的,由于省委同志有思想问题,想不通,公开进行挑动。那是个形象化的词。炮轰也可以允许炮轰,省委长期拒绝这两个口号,这有什么不可以接受的!完全可以接受!省委不接受是错误的,接受这两个口号,不等于是黑帮。
    第一点是各级党的领导要在群众面前经受考验。
    第二点,确实在南昌和其它地方,省委引起群众斗群众。责任不在于群众互相之间,主要的根本的在于省委。
    第三点,希望在座的同志们,在革命的大前提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原则基础上并肩作战,共同革命。
    
    二、批评江西省军区支持保守派打击革命造反派
    
    一九六七年一月十九日、二十日,魏厚庆、曾凡珩等人两次集会,研究夺取江西省党、政领导权。
    魏厚庆在会上说“上海夺权有几天了,我们不能再等了”。
    会议公推他为夺权的负责人。
    
    一九六七年一月二十六日,魏厚庆、曾凡珩等人按照计划,同时在省人委和省委两处举行夺权大会,宣布“接管省委、省政府领导权”。
    
    一九六七年二月八日,召开批斗省委、省政府领导人的大会。这股夺权风很快传遍全省各地
    
    一九六七年四月二十二日,赣州红卫兵为营救因“反军”陷狱的舒北斗,五千五百三十五人绝食。绝食“斗争”持续了七天七夜。
    
    一九六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周恩来联络员与绝食指挥部通电话,询问赣州红卫兵绝食情况,商谈解决方案。
    
    一九六七年五月二日十七时二十分,中央文革小组给江西省大中学校红卫兵司令部的指示
    
    一九六七年五月七日,周恩来关于《江西日报》问题的第一次电报指示
    你们进了《江西日报》的同志,望能立即退出,以利报纸立即出版。至于《江西日报》的报头问题,因这四个字是毛主席亲笔题写的,以不改为宜。

    
    一九六七年五月十二日,周恩来关于《江西日报》问题的第二次电报指示
    据悉,进驻报社的红卫兵同志尚未完全撤出,报纸至今还没有启封出版,对此中央十分关心。
    
    一九六七年五月,江西大联筹的万里浪、张羽等人提出 “五项要求”,在省军区门前“静坐”。
    “静坐”持续两个多月。
    
    一九六七年五月三十日,毛泽东对江西军区文件的批语
    林彪、恩来、文革小组同志:
    江西军区与群众对立情绪为什么越来越激烈?江西军区某些负责同志对群众的态度是否正确,值得研究。此外,还有,××、××、××三个省军区对待群众的态度是否对,也值得研究。

    一九六七年五月三十日,周恩来传达毛泽东有关江西省军区报告的批示及他自己的指示
    总理指示:
    1.江西军区在“三支”、“两军”中犯了一些缺点错误,革命群众认为犯了方向路线性错误。你们应该很好解决。
    2.江西日报问题不要争论下去了,“江西日报”四个字可以暂时去掉,改出一个时期的新华电讯。
    3.不要把刘瑞森的问题看得太严重了。
    4.刘培善先作检查,军区那个检查,你们(指军区)自己研究。
    
    一九六七年六月六日,中央文革严令:立即释放舒北斗。
    
    一九六七年六月二十九日,南昌军分区发枪弹给保守派镇压革命造反派
    南钢6·29事件。
    
    一九六七年六月二十九日至七月十四日,赣州发生全国最早、规模最大的武斗。打死168人。
    
    一九六七年六月二十九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给江西大联筹的电报
    据报,你们二十九日冲击军事机关、夺取武器。不管你们有任何理由,这样做都是错误的,我们希望你们立即停止夺枪的错误行动,退出军事机关,并将枪支弹药退还军区,返回原驻地,听候中央派人员处理。我们命令江西军区不许采取任何报复行动。
    
    一九六七年六月二十九日晨,新华社南昌记者站及时准确地报导了江西保守派开枪镇压造反派的严重事件。
    
    一九六七年七月六日,毛泽东关于派部队制止赣州武斗的批语
    林彪、恩来同志:
    赣州问题严重,涉及整个赣南十多县,调一个师去,只能管南昌、吉安、宜春、抚州等处,对赣南鞭长莫及。是否可从广州军区调一个师,至少一个团进驻赣州,将事情办好后仍返广东。此事请先考虑,待面商。
    
    一九六七年七月十日周恩来接见江西军区和造反派代表时的讲话
    总理、伯达亲自修改协议说:“停止武斗是大方向”。
    总理传达主席指示:江西问题终于炸开了,江西造反派不是弱,而是强……是要流血的,为有牺牲多壮志……七月份把局势稳定下来,迎接“八·一”,要把斗,批,改搞好……从广州、福州调一部分部队来江西,稳定局势,维护社会治安,树立无产阶级权威。
    总理、伯达亲自修改协议说:“停止武斗是大方向”,“除军事机关以外的武器弹药,在十天之内全部集中,在本单位封存好,不准转移,不准埋藏,不准调换。”
    总理说:“农民进城不只是他们的责任(指联络总站),挑动农民进城是军分区、武装部,我在这里直说了,不是军分区、武装部哪能挑动武斗?!”“农民大批进城,形成农村包围城市的现象不好,这是错误形势,军事领导机关责任要大些,他们的确是下了命令的,我们了解。”“军区、军分区也不是铁板一块,也有坏人,也有犯错误的,有些地方要派小股部队去处理,如波阳、景德镇,要不,就不好办了,要有权威的人去处理。”“江西军区要作一个好的检查,要比六月七日检查要深刻要坚决。”
    
    一九六七年七月十二日,江西省双方赴京汇报团关于贯彻执行“六·二四”通知及总理指示的协议书
    
    一九六七年七月十三日,宜春军分区和萍乡武装部一些人策划火烧萍乡煤校事件
    
    一九六七年七月十三日,周恩来送审关于禁止挑动农民进城武斗通知稿,
    这个稿子是由中共中央文化革命小组组员戚本禹起草的。
    主要内容是:最近一个时期,江西等地“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特别是某些省市地县公社的地方武装部门的坏人,挑动一些不明真相的农民进城参加武斗”。
    一、任何人和任何组织一律不准以任何借口挑动农民进城武斗,更不能为了武斗,发动农民制造凶器,发给枪支弹药。
    二、不准以任何借口,挑动农民在铁路、公路、水路沿线设置关卡,拦阻车船,破坏交通运输。
    三、已经进城参加武斗和破坏交通运输的社员,立即返回农村“抓革命,促生产”,所发武器一律收回。
    四、对参加武斗的社员所作的各种“优待”,例如工分补贴等,一律无效,不准实行。因进城参加武斗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生产损失、误工补贴,一律由挑动者负责。
    五、从本通知下达之日起,犯有上述错误的人应立即改正错误,立功补过;如坚持不改,一再违犯上述各条,要严肃处理,其首恶应依法惩办。    一九六七年七月十四日,戚本禹给新华社江西分社的一封信
    
    一九六七年七月十五日,机枪扫射五十八次快车,
    联络总站派温圳的张勇布置,动员农民,用机枪,火车本来往东走,上饶通知他后退,车轨上有枕木,停下来就用机枪扫射,打死五人,打伤七人。
    
    一九六七年七月十八日,中共中央文革小组办事机构总支委员会通报
    
    一九六七年七月二十八日,周恩来姚文元接见江西省四方代表讲话记录
    总理:
    现在问题的关键在军区,军区必须通知军分区、武装部,把民兵的枪收起来,武斗才能停止。我就是怀疑你派的独立营到抚州去,能不能把那里的武斗制止?刚才说的都是抚州的事情,军分区,武装部确是不象话,放纵了几个月,已经成了习惯。
    对解决江西问题我们正设想一个方案,最好能促成成立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不要再搞军管。(对造反派)以你们造反派为核心,有群众组织代表参加,跟亮相的领导干部商量,现在军区威信不够,你们信不过,所以夺枪,这是在南昌等地。另一些地方联络总站力量大,联络总站相信军区,那样搞联络总站又要反对,我们希望联络总站能够觉悟,马上转过来,回到毛主席革命路线上来。
    
    一九六七年七月底、八月初,在赣州军分区头头李胜的支持下,“反复辟大军”残杀造反派,打死223人,准备上翠微峰打游击。
    毛主席和林副主席知道赣州事件后,亲自派广州部队去赣州。
    
    一九六七年七月底、八月初,“萍总”造谣说济南部队写反动标语,
    并以此为借口冲6013部队驻地,抓走济南部队四人(一个副营长,一个副指导员,一个副连长和一个战士),打伤五十七人,重伤七人。
    
    一九六七年七月底、八月初,进驻吉安的广州6182部队战士到军分区参加会议,军分区头头指使二十多名战士毒打野战军战士。
    
    一九六七年八月三日,中央首长接见江西四方面代表谈话
    周总理说:
    今天我把济南部队司令员杨得志同志请来了,济南部队是从第一个成立革命委员会的地方去的,是毛主席亲自派出的部队。我再给你们介绍这个部队的军政委程世清同志、副军长杨栋梁同志。这是毛主席、林副主席亲自派出的队伍,谁要说是刘少奇派出的,是污蔑,谁说的,我们要把他揪出来。
    
    一九六七年八月五日,周恩来第六次接见江西四方代表座谈
    第一,江西军区犯了方向路线错误,所以要有一个新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支柱。现在赣州、萍乡、宜春、南昌、波阳、抚州、九江、上饶、景德镇都派了部队去,我有一个要求,军区、军分区、独立师、独立营、人武部,其他地方部队,应当对野战军抱欢迎的态度,搞好工作。
    第二,无论如何,既然达成协议了,首先在北京要执行,不要互相谩骂,互相打人,捉人,抢东西。
    第三,江西问题快到临近解决了,军区党委要改组。现在有条件成立筹备小组了。
    
    三、中央关于处理江西问题的决定及江西革命委员会成立
    
    一九六七年八月十日,中共中央关于处理江西问题的若干决定
    1967.08.10; 中发 [67] 243号
    此件看过,照办。
             毛泽东一九六七年八月十日
    (一)江西省军区及部分军分区的某些领导人,在支左工作中,违背了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犯了严重的方向、路线错误,支持了保守派,镇压了革命派,并挑动农民进城参加武斗,切断交通。例如:在南昌,军分区某些人大发枪弹给保守派(联络总站),打死打伤大批革命造反派(大联合筹委会)。在赣州,军分区个别领导人支持了保守派,对革命造反派和红卫兵小将进行了武装镇压。为此,中央决定改组江西军区,任命程世清同志为福州军区副政治委员兼江西省军区政治委员,杨栋梁同志为江西军区司令员,并调温道宏同志为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原江西军区吴瑞山等同志,应对所犯错误向革命群众作认真的检讨。
    (二)目前,中国人民解放军支左部队正陆续进驻江西各地。这是毛主席和党中央对江西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巨大关怀。中央号召江西省的革命造反派、各群众组织和广大群众,高举拥军的旗帜,坚决支持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江西的支左部队,协助他们完成“三支”“两军”的光荣任务,坚决揭露和制止保守组织中个别头头煽动攻击、殴打、绑架我支左部队指战员的错误行为。军区及军分区广大指战员,应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以革命利益为重,坚决站到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立场上,主动地同进驻江西的兄弟部队紧密合作。犯了错误的同志,只要检查和改正了就好。要高度警惕一小撮坏人挑动宗派情绪,挑动部队之间的斗争、制造事件的阴谋。
    (三)中央决定着手成立以程世清同志为主要负责人的“三结合”的江西省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代表,革命领导干部,革命群众组织的代表,参加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名单由各方面协商产生,报中央批准。杨栋梁、温道宏、鲁鸣、罗元烬,陈昌奉等同志,以及黄先、刘瑞森、郭光洲等同志,可先参加筹备小组,并开始工作。筹备小组统一领导全省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和工农业生产,依靠广大革命群众,加强无产阶级专政,并为成立革命委员会准备条件。
    (四)各革命组织及江西省广大革命群众,应在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领导下,紧紧掌握斗争的大方向,把矛头对准中国的赫鲁晓夫等党内最大的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对准省内方志纯等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深入开展革命的大批判,从政治上、思想上,肃清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的流毒。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保证铁路等交通运输的畅通,保证完成今年的工农业生产任务。
    (五)“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筹委会”及“无产阶级革命派联络总站”双方,应坚决执行制止武斗的协议。各革命组织及群众组织应当进行内部整风,大力开展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的群众运动,加强无产阶级的革命性、科学性、组织纪律性,批判和克服一切违反毛主席革命路线的错误思想。参加保守组织的受蒙蔽的群众,要勇于揭露和改正错误,端正方向。回到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上来。“大联合筹委会"方面的革命造反派,对于受蒙蔽的群众,要按照毛主席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摆事实,摆道理,进行耐心的、细致的、具体的思想政治工作,热情帮助和欢迎他们提高觉悟,投入革命的行列,决不可采取打击报复、歧视排斥的态度。只有这样,才能彻底孤立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在革命的大批判中,逐步做到团结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群众和干部,实现以革命派为核心的革命的大联合。
    (六)在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的领导下,在条件成熟的地区,要把革命群众武装起来。目前首先在南昌、赣州两地,准备研究实行。革命的群众武装,是协助人民解放军保卫国家财产、维护革命秩序、制止坏人杀害左派群众的强大力量。今后,军分区、人武部,决不准以任何借口把枪支弹药发给或变相发给保守派;各派都不准以任何借口夺取解放军枪支、抢劫军火仓库和各种军用物质。
    
    一九六七年八月十二日,一个野战营进驻抚州,因为要去的时候,抚州有独立部队,本来两个营,一个福州派的,一个是本地公安部门改编的,原来中央决定把这个独立营调上饶整训,然后调去一个独立营,但是这个独立营拒绝调动,这已经违背毛主席党中央的决定,不仅如此,今天野战营进驻抚州,派联络员到前面联络,由副团长去联络;但是进驻的人被绑架28个人。新任副司令员直接打电话打到抚州军区说,把联络同志都绑架了,姓刘的参谋长他不承认,要他释放,他也不承认。
    
    一九六七年八月十二日,周恩来接见江西省四方代表时的讲话
    
    一九六七年八月,抚州军分区一些人发动军事叛乱
    八月二十四日,夏绍林开会决定打不打的时候,王景义不同意打。王景义在中共中央处理江西若干问题决定之后,他知道主席说话了,知道自己错了,
    在赣州、吉安、宜春等地,凡搞农管,一个生产队抽一个人,一个大队抽十几个人,采取强迫的办法,记工分,一天六角钱,搞农村包围城市,想扩大势力,进攻南昌。
    有一批人控制了九个县: “临川、金溪、资溪、南丰、南城、黎川、宜黄、崇仁、乐安。”
    三、筹备、成立江西省革命委员会
    
    一九六七年九月十三日,中央军委中央文化革命小组批转《江西省南昌市各革命群众组织认真贯彻中央“九·五”命令,纷纷上交武器弹药》的通知
    
    一九六七年九月二十七日,毛主席视察江西的指示
    
    一九六七年九月二十七日,毛主席对江西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最新指示
    (一)毛主席对形势问题的指示
    当我们汇报到主席的思想、政策已经在江西广大人民的心中深深扎根,对江西形势起了决定的作用时,毛主席教导我们:“五月底,我写了几句话,给林彪同志、总理,说江西军区同群众为什么这样对立,值得研究。我没有下结论。我指的是江西、湖南、湖北、河南。”
    毛主席还说,“六、七、八月间最紧张,紧张的时候,我就看出问题揭开了,事情好解决了,不紧张怎么解决呀!”
    当我们汇报到抚州问题时,主席听了汇报后教导我们:“抚州的问题值得研究一下,为什么他们会这样大胆?他们总要开会研究形势,认为江西、全国和世界形势对他们有利,才这样干。他们对形势估计不正确,我看是。”
    “抚州问题实际是叛乱,是典型之一。说中国没有内战,我看这就是内战,不是外战,是武斗,不是文斗。在赣州、吉安、宜春等地,还搞农管,一个生产队抽一个人,一个大队抽十几个人,采取强迫的办法,记工分,一天六毛钱。现在农村包围城市,我看不行。”
    当我们汇报《文汇报》写了一些好文章,影响很大时,张春桥同志插话说:“人家还反我们右倾,说我们变右了。”
    接着,主席教导我们:“那有那么多复辟呀,他们已经垮了,不能再复辟了。有一种说法,索性垮就垮了。其实,天下是不会乱的,天也不会塌下来。”
    (二)毛主席对干部问题的指示
    汇报中间,毛主席指示:“干部垮掉这样多,是好事还是坏事,你们研究了这个问题没有。总要给他们时间,来认识和改正错误,到批评打倒一切的思想。”
    毛主席教导我们说:“有些人犯了错误,要给他改正错误的机会。”
    当我们汇报到造反派里有的同志有报复思想时,主席教导我们:“不能不教而诛,诛就是杀,诛就是杀人。不能不教而处罚人,过去就是吃了这个亏嘛!”
    “我看还应该从教育入手,坏人总是少数。”
    “我对现在的右派不那样看死,有坏人是少数,多数是认识问题。有的把认识问题说成是立场问题,一提到立场问题就上了纲,一辈子不得翻身。难道立场问题就不能变吗?对大多数人来说立场是能变的,对极少数坏人是不能变的。总而言之,打击面要缩小,教育面要扩大,教育要包括左、中、右。”
    主席询问了过去省委的一些人的情况,然后指示我们:“我还是倾向于多保一些人,能挽救的还是挽救,只要我们争取了多数,极少数人顽固下去也可以嘛,我们给他饭吃算了。”
    当主席问了过去省委几个犯了严重错误的干部时说:“如果能改,能多争取几个人也好嘛!”
    当我们汇报到正在集训军队一些干部时,主席教导我们:“开训练班中央应该开,主要是各省开,不仅军队开,地方党政文教也要集训。训比不训好,时间顶多二个月,久了不行。过去黄埔五个月入伍期,四个月训练。林彪同志只住了五个月的黄埔嘛。有些军事学校,学的时间越长,学得越糊涂。”
    当我们汇报到有些同志还要到外边抓什么人时,主席教导我们:“要保护,不要使人下不了台,要使人有机会改正错误。”
    主席还教导我们:“江西还站出来一批干部嘛。你们是省一级的,省级要多站出一些人,还有市的,能站出多少干部?”
    (三)毛主席对造反派教育问题的指示
    当我们汇报到大联筹准备召开政治工作会议时,主席教导我们:“这个好,造反派也要训练。他们坐不下来,心野了。造反派人很多,一批不行可以训练二批三批。”
    主席教导我们:“左派不教育变成极左。”
    当我们汇报到有些人反右倾时,主席教导我们:“是教育左派的问题,不是右倾的问题。比如,过去有多少山头呀,江西有中央苏区,湘赣苏区,湘鄂赣苏区,闽赣苏区,还有鄂豫皖苏区,通南巴、陕北,抗战的时候根据地就更多了。我们用一个纲领团结起来。”
    (四)毛主席对参加保守组织群众政策问题的指示
    当我们汇报到因为前一阶段造反派受迫害,压抑,现在有些同志有报复思想时,主席教导说:“要很好说服,不打击报复,下跪子、高帽子、挂牌子,还有什么喷气式啰,这不好。”
    毛主席还教导我们说:“杀人总不好,人家杀你不好,你杀人家也不好。”
    当我们汇报到联络总站一个负责人自己回来,写了检讨,现在还在造反派那里检讨时,主席指示:把他“收回来好了,不要搞得太苦了”。
    (五)毛主席对军队问题的指示
    当我们汇报到人武部、军分区的情况时,主席很关心地听了汇报后,教导我们说:“人武部总是好人多,军分区有很多人是受蒙蔽的。到处抓赵永夫、谭震林,那有哪么多赵永夫、谭震林?”
    主席还教导我们说:“你们先把武装部干部训练一下。我看训练的办法好,内蒙古一个独立营八百多人,是支保的,反对中央对内蒙问题的决定,他们到了北京,气可大了,大闹,都不听总理的话,打破家俱,会开不下去,向中央提出五条要求。以后到北京新城高碑店训练了四十天,都转了,回去还支左不支右,独立营、独立师训一下就转过来了。”
    主席还特别指出:“现在有人挑拨战士反对官长,说你们每月只有六块钱,当官的钱多,还坐汽车。农民是愿意当解放军的,解放军很光荣,他们每月还有六块钱,家里还有优待,农民是愿意当兵的。我看是挑拨不起来的。”
    对江西军区搞四大,主席教导我们:“江西军区搞四大,不要搞得太苦啦!战士一起来火就很大。浙江现在每天都斗,一斗就是戴高帽、挂黑牌、下跪、搞喷气式,人家受不了,也不雅致嘛。”
    当我们汇报到6011部队四排的事迹时,主席听了很满意,主席说:“李文忠排的事迹,我看了《火线战报》,有他们三个人的照片,他们三个人都很年轻。”
    
    一九六七年九月二十八日,南昌航空工业学校发生武斗以后,省大联筹和极"左"派互相攻击,形势比较紧张。
    革筹小组及时发表了“严正声明”,指出这次武斗是一小撮阶级敌人挑动起来的,责任不在广大群众,并组织两派群众短期集训,要求他们在毛泽东思想的伟大红旗下团结起来,共同对敌,把仇恨集中在党内一小撮走资派和阶级敌人的身上,揪出幕后策划者和杀人凶手。通过省革筹小组的工作,革命派提高了觉悟,从而稳定了局势。
    
    一九六七年九月份,极“左”派借口为“三大户”平反,对省革筹小组施加压力
    革筹小组依靠省大联筹大张旗鼓地学习和宣传毛主席视察江西时所作的最新指示,掀起大联合高潮。以后,当部分极“左”派在坏人的策划下不断挑起武斗、企图转移斗争大方向时,革筹小组又教育广大革命群众,狠抓大方向,不受极“左”思潮的干扰。
    
    一九六七年九月间,革筹小组就多次邀集极“左"派负责人座谈,并多次深入南航、一中、医学院等单位对极“左”派的群众耐心讲道理。
    长江航空工业学校,是极“左”派的主力之一,革筹小组成员杨栋梁到这个学校大讲特讲毛主席关于“左派不教育变成极左”的最新指示,使小将们走上了革命的正轨。他们感动地说:“起初我们认为程世清,杨栋梁等同志是带派性来的,感情对立。现在觉得用毛泽东思想教育我们,是对我们最大的爱护,我们和杨司令员更亲近了。”这个学校克服极“左”思潮以后,各方面都有很大的进步。他们不参加武斗,主动交出武器,百分之九十的师生和工人,实行了革命大联合,掀起了复课闹革命的高潮。
    一中红八团,就敲锣打鼓向革筹小组送检讨书。
    
    一九六七年九月底,南航井岗山因该校东方红首先挑起武斗,他们便用武装进攻东方红,要东方红缴械投降。
    省革筹小组及时抓住这些典型事件,旗帜鲜明地批评了省大联筹所属组织,对他们进行活的政策教育。
    南航东方红也自觉地作了“肃清我组织中的极‘左’思潮”的检查。
    
    一九六七年九月下旬和十月上旬,极“左"派的活动达到高潮
    程世清到洪都机械厂,江西拖拉机厂等单位听取工人对形势的看法,教育工人阶级用无产阶级思想去抵制小资产阶级思潮,坚持斗争大方向。在省革筹的教育帮助下,广大革命工人不参加外单位的武斗,排除了极“左”派的干扰。
    
    一九六七年十一月初,革筹小组请示中央同意后,把极“左”派的后台黄霖从北京押回南昌,交给群众批判斗争。
    经过群众的大揭发、大批判、大斗争,极“左”派组织的大部分群众看清了叛徒黄霖的反革命真面目,纷纷表示,要和黄霖划清界限,彻底肃清极“左”思潮。
    
    一九六七年十一月初,发动群众,大搞“三查”
    商业厅系统的商业厅战斗团(属省大联筹)和商系总指挥部(极“左”派所属组织)之间长期对立,不断发生武斗,致使文化大革命处于停顿状态。省革筹小组把两大组织的全部常委集合在一起学习。商业厅战斗团揭发了坏人幕后操纵商系总指挥部的罪恶活动。会后,两派逐步消除了对立,促进了革命的大联合。
    
    一九六七年十一月十七日,中共中央、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转发“江西省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注意工作方法”
    
    一九六七年十二月一日,轻化工业学校发生武斗纵火事件
    省革筹小组领导同志亲临现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并拘留了武斗纵火事件的策划者。
    
    一九六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中共中央、中央文革批转江西省革筹小组正确对待极“左”派的经验
    现将江西省革筹小组如何正确对待极“左”派的材料一件发给你们。这个材料中总结的经验,在全国一部分存在这类矛盾的地区和单位,是有参考意义的。希望你们自己也能总结这方面的经验。领导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这样一个伟大的群众运动,需要我们经常根据毛主席的指示,总结经验教训。目前,当毛主席和党中央对于许多重大问题已作出指示和规定时,尤其需要具体的经验总结。如有比较好的典型材料,望核实后及时报告中央。
    
    一九六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江西省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关于成立江西省革命委员会的报告。
    
    一九六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林彪对程世清等人的讲话
    
    一九六七年十二月三十日,中共中央关于江西省成立革命委员会的批示
    中央同意江西省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一九六七年十二月八日的报告。中央同意成立江西省革命委员会。革命委员会由一百四十九名委员组成。其中程世清、杨栋梁、文道宏、鲁鸣、罗元昕、陈昌奉、黄先、刘瑞森、郭光州、丁士来、于厚德、许洪云、李鹏、于德馨、万里浪、蔡松龄、涂烈、汪桂荣、吴才榜、陈全生、周开炬、蔡方根、张行阳、龙标桂、刘剑秋、王萱春二十六人为常务委员,并由程世清同志任主任,杨栋梁、黄先、于厚德、万里浪同志任副主任。
    
    一九六八年一月七日,《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编辑部社论《井冈山红旗飘万代──热烈欢呼江西省革命委员会成立》
    社论说:江西无产阶级革命派和人民解放军驻江西部队,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中,模范地体现了毛主席的伟大教导。他们始终把学习、执行、宣传和捍卫毛主席的伟大指示,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他们组织了大批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用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武装群众。他们用多种多样的形式,把毛主席的伟大声音,最迅速、最广泛、最深入地传播到广大群众中去,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他们不折不扣地执行毛主席的最新指示,对受蒙蔽的群众,坚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地处理了人民内部的各种矛盾。这样,他们就以迅速的步伐,实现了全省革命的大联合,促进了革命的三结合,成立了革命委员会。这是江西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胜利发展的最重要、最根本的经验。
    
    一九六八年二月一日,毛泽东对中央军委、中央文革转发江西省军区教育部队经验批示稿中加写的一段话
    我们国家有大量的地方部队(独立师、团、营、连),各大军区、各省军区、各野战军,有责任帮助他们,犯过错误的帮助他们改正错误,有成绩的要宣扬他们的成绩,把他们看作是和自己一样的阶级兄弟。当然,首先要使自己弄正确。如果自己有错误还没有改正,那是不能完成这个任务的。这是一个伟大的任务,我们必须在一年左右完成这个任务。
    
    
    四、批林批陈  批判程世清的错误
    
    一九六八年以来,程世清背离了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犯了形“左”实右的错误:
    在农村中,不区别具体情况,违反多数群众的意愿,全面实行扩社并队;不根据当前农村经济的实际可能,不考虑群众生产、生活的方便,拆掉一批民房盖新村。
    在城市中,将集体所有制的合作商店全部解散;不区别一般民族资产阶级分子和反动资本家的界限,均按地、富、反、坏对待;要南昌市拆掉大批房屋,另建新城镇。
    在工农业生产和文教卫生工作中,存在有乱出主意,乱提口号,强迫命令,瞎指挥的错误。
    在组织上,搞宗派主义、山头主义。
    在作风上,骄横跋扈,家长制,一言堂。
    尤其严重的是,对伟大领袖毛主席的许多重要指示,有的严加封锁,有的肆意歪曲,有的弄虚作假,欺骗干部和群众。
    
    一九六九年九月,林彪、叶群、吴法宪、林立果等人,到井冈山,阴谋策划在江西建立反革命“根据地”
    林彪还就国际、国内形势和党内路线斗争等问题,同程世清同志进行了广泛深谈,说什么“在中国,小资产阶级可能把权抢走”,提出了“防止小资产阶级抢权”的黑纲领,反对党的基本路线,把矛头直接指向伟大领袖毛主席和党中央。
    程世清同志积极执行了林贼的黑“指示”,为林贼的反革命阴谋效劳。
    
    一九七○年庐山会议期间,程世清同志与林彪、叶群、吴法宪等多次密谋,向党进攻。
    
    一九七○年庐山会议以后,程世清为林立果制造水陆两用汽车
    
    一九七一年六、七、八、九月间,周宇驰、刘锦平、查全伦、程洪珍、王佐、顾同舟、解耀宗等人,纷纷到江西,进行反革命阴谋活动。
    程世清同志先后同周宇驰、查全伦、顾同舟、解耀宗见面谈话,相互送礼,行动很不正常。
    
    一九七一年八月三十一日,毛泽东在南昌与许世友、韩先楚、程世清和汪东兴的谈话
    中国共产党的十次路线错误,是要分裂党,但没有分裂成。
    (对许世友说)在长征路上,张国焘搞分裂,他们成立伪中央,你是清楚的。
    陈独秀搞分裂,有81个人组成“中国共产党列宁主义左翼反对派”。头一名是陈独秀,第二名是彭述之,第三名就是刘仁静。他们还发表了文告。
    汪东兴向你们传达了武汉、长沙谈话的内容,讲了庐山会议的问题。缔造人民解放军、领导我们军队的人,能缔造、能领导,就不能指挥吗?他们把缔造和指挥分开,难道缔造者就不能指挥呀?另外,我们这个军队是不是哪一个人缔造出来的呢?或者是哪几个人缔造出来的呢!我看不是,人多着呢。朱德、恩来、贺龙、刘伯承、叶挺,这么多人发动的南昌起义,他们就不能指挥了吗?
    南昌起义后,由于在指挥上、路线上有错误,起义军南下广东潮、汕地区与敌人作战,结果损失很大,最后余部又被迫返回到江西、湖南一带。
    南昌起义以后,指挥上、路线上有错误,想依靠外国人、朱德同志当时到了桂东地区,他有一个同学、朋友,姓范,叫范石生,关系不错,搞到一起,范送了他一点枪、钱、衣。
    军队的缔造者、领导者就不能指挥,这是不对的。缔造者、领导者也不是少数人,也不是我毛泽东一个,也不是你林彪一个,我们党内还有很多同志是领导兵暴的、领导军队的。
    张国焘在长征路上搞政变,他也是缔造者、指挥者。但是,他指挥军队搞分裂,拿军队作为本钱来搞分裂,那就不好了。长征时,同我们一起的右路纵队,有四军、三十军,这两个军同我们一起过的草地。他们当时把枪丢给干部团的学生,我还是要他们把枪带上,他们愿意回去就回去,张国焘有命令嘛。他们不愿意回去,我们也欢迎。当时不能帮忙,军队不能帮忙,都拿着枪啊。张国焘打电报让他们回去,他们也愿意回去,那就回去吧!李先念和许世友都是和我们一起过的草地,后来还是回去了。
    (对许世友等人)你们和张国焘是一个部队的,你们要接受这个教训。后来你们不是和我们又会合在一起了嘛。
    
    一九七二年三月二十七日,根据党中央的指示,韩先楚以及江西省的程世清、 杨栋梁、文道宏、白栋材、李登云、于德馨、黄知真、陈昌奉、熊振武、张志勇 邹文泗等十一人,,先后到达北京
    从这一天开始,学习了毛主席的《谈话纪要》和党中央的有关文件,听取了中央政治局同志的重要指示,联系江西的实际,揭发批判了林陈反党集团的罪行,初步揭开了江西两条路线斗争的盖子。
    
    一九七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江西来京开会同志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粉碎林陈反党集团斗争的请示报告
    
    一九七二年四月二十七日,中共中央对《江西来京开会同志关于继续开展粉碎林陈反党集团斗争问题的请示报告》的批语
    毛主席批示:同意。
    中央同意江西省委和驻赣部队来京开会的十一位同志《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粉碎林陈反党集团斗争的请示报告》。
    中央希望你们认真学习《毛主席在外地巡视期间同沿途各地负责同志的谈话纪要》和毛主席、党中央对第十次路线斗争的有关指示,放手发动群众,结合江西的实际,认真开展思想和政治路线方面的教育,彻底揭发和批判林陈反党集团的罪行,有步骤地揭发和批判程世清同志所犯的严重方向路线错误。
    在斗争中,要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于犯错误的同志,要本着毛主席“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在斗争中,要打击阶级敌人的破坏和捣乱,排除资产阶级派性的干扰,防止反复,以利于把粉碎林陈反党集团的斗争进行到底。
    要在党的一元化领导下,认真落实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和政策,坚决纠正程世清同志在重大政策问题上所犯的严重错误。在纠正错误的时候,要认真调查研究,分别轻重缓急,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
    富有光荣革命传统的江西军民,是热爱毛主席,坚决执行毛主席革命路线的。希望你们进一步加强军政、军民和军队之间的团结,以路线斗争为纲,“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团结起来,争取更大的胜利。
    
    五、江西的批林批孔运动
    
    一九七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涂烈给江青、王洪文、张春桥写信揭发省委一些领导人的 “反攻倒算”行为,点名批判了某些省委领导人。
    
    一九七四年二月初,万里浪、张羽等人到抚州、吉安、赣州、九江等地,进行革命发动,揭发省委某些领导人搞右倾复辟的行为。
    
    一九七四年二月中旬,蔡松林等人组织“省、地、市上访团”,三次与省委领导人谈判,省委同意释放在一打三反中被关押的“杀人犯”、“打砸抢分子”二百二十四名。
    
    一九七四年二月二十日,王洪文在北京单独会见涂烈,谈话三个多小时,指出; “斗争从你的信开始”。
    涂烈一回到南昌就召集群众组织代表广泛开展批林批孔运动。
    
    一九七四年三月十日,在省“三全会”大组召集人会上,对省委书记余积德、白栋材、黄知真揭发批判。 会内会外结合。
    
    六、江西的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
    
    一九七六年三月,涂烈、蔡方根等人在南昌市西湖路二十一号集会,
    传达王洪文的指示,组成以涂烈为负责人的“七人”核心、以蔡方根为负责人的“二十一人”骨干组织和以“江卫文”为名的材料班子。一方面建立“武斗小分队”,一方面搜集印发省委和中央一些领导人的右倾翻案活动材料,大造革命舆论。
    
    七、十月政变后对革命造反派的镇压
    
    一九八三年一月二十六日上午,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一审宣判:
    判处涂烈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判处万里浪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判处蔡方根、陈全生、蔡松林有期徒刑各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判处张羽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判处魏厚庆、曾凡珩有期徒刑各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八、李九莲案件的始末
    
    (一)一封恋爱信引起的风波
    
    1969年2月28日 李九莲给已经参军入伍的曾昭银写未署名的恋爱信。
    曾昭银:
    你好!来信收阅。我觉得此信供你作取与舍的参考较为合适。我以前未知你的态度,所以不便直言。今天我把我的思想情况向你说清楚。
    一、对国家前途的看法:
    经过半年多的复杂生活,碰到一系列事物,想到了很多问题。首先是对国家前途发生怀疑。我不明白“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到底是什么性质的斗争,是宗派斗争还是阶级斗争?我感到中央的斗争是宗派分裂。因此对“无产阶级大革命”发生反感。对批判刘少奇好像有很多观点是合乎客观实际的,是合乎马列主义的,又觉得对刘少奇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感到对刘少奇的批判是牵强附会。“文化大革命”已收尾了。很多现象,很多“正确的观点”,和运动初期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差不多,本质一样,提法不同而已。因此对今后的天下到底属于谁,林彪到底会不会像赫秃一样,现时的中国到底属于哪个主义等项问题发生怀疑。对“现行反革命”发生浓厚兴趣,对“反动组织”的纲领也注意研究。
    二、个人打算:
    马克思说过:“使人生具有意义的不是权势的表面的显赫,而是寻求那种不仅满足一己私利,且能保证全人类都幸福和完美的理想”。我决心按马克思所说的去度过自己的一生:所以不能保证自己不走向“反面”,成为“罪犯”,这是作了最低的估计。我之所以要抓住革命与奋斗两种观点不放,是以此思想作指导。故渴望生活中有同甘共苦、不因任何风险和耻辱而动摇,仍保持生活友谊者。因想到你,希望如此。这是我写这一封信的全部思想与动机。你见信后三思而决。
    古人言:“逢人且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我违背了,把心彻底完全地暴露给你。你是第一个听我说以上思想的人,望无论如何看信后即回信,且一定附回原信,当感激不尽。看信后,亦不用吃惊,很多人皆如此,只不过隐瞒了。事物总是变化的,人的思想随客观变化,这不足为奇。我也许是“糊涂”,也许是“幻想”,但不向你说清楚,问心有愧。 祝好!此信勿传于他人!
    你明白的人
    1969年2月29日
    
    1969年3月5日 曾昭银在不知信的作者的情况下,接信后上交团政治处。信很快被转往赣州地区保卫部。
    
    1969年4月 曾昭银被当作“有嫌疑的人”提前退伍。部队和赣州军管小组保卫部让他协查“反革命匿名信”。
    
    1969年4月30日 曾昭银与李九莲见面时,李九莲说破实情。当夜曾昭银向军管小组保卫部报告。
    
    1969年5月1日凌晨三点,由冶机厂保卫科长宋德恒带领一个班武装民兵,以五一“民兵检阅”为由敲开李九莲家的门。李九莲被赣州市军管小组保卫部以反林彪现行反革命罪拘捕,信的底稿和九大前后的日记被抄。
    “1969年春天,她为此写了独自珍藏的七千多字的三十篇日记,在这些日记中,她对有着重重困难的青年、干部和家庭的被迫上山下乡,深表同情。对在所谓的“二月逆流”中受害的老帅老将们,深表不平,说这是“宫廷里指鹿为马”,“中央不是按历史来决定问题的,而是按你对毛林的态度而定的”。对“红海洋”和“三忠于”的愚昧活动,她也极为反感。对“阶级斗争一抓就灵”,她认为“不见得”。她觉得林彪“越来越像个奸臣”,隐喻毛泽东成了“残冬的太阳”,“余晖是明亮的,略有温暖的,然而实在是无力的、不持久的;只有那些没有棉衣的无产者才敢大胆地说:‘他并不伟大,也并不温暖,不然我怎么会冷得发抖呢?’”
    她时而悲愤厌世,时而又亢奋探索,“绝不在革命的路上倒下去”。”
     其中一则日记如下:
    毛主席和社会主义制度,都不是偶像和倾向的名词,都有具体的内容和实质。他们之所以伟大美好,就是给了人民以幸福,这正是我所追求的。我们歌颂和拥护他们,不是从名词和形式出发,而是从得到了解放的实践中提炼出来的。在我国,在正常情况下,这些名词所代表的意义,和人民的实践体验是符合的。但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在打着红旗反红旗的情况下,这些名词代表的意义和人民的感受,有时是相反的。
    火热的“三忠于”配合着极左政策,将给人民的思想带来什么?
    一、将割裂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将破坏党的民主集中制;
    三、将真正损害领袖在群众中的崇高威望。
    我不理解毛主席为什么能够抵制“红海洋”,而不能抵制林彪的“三忠于”......(注:此处被公布此日记的资本主义者故意省略,本书编者无从查考)赫鲁晓夫在斯大林生前后的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血淋淋的教训摆在毛主席的面前。我痛惜毛主席或者视而不见,或者昏昏然陶醉。
    “政治上和思想上的路线是决定一切的”,政治迫害就是这样产生的,因而它不是无根无据,而是有根有据。问题在于,它用一种完全不同的理论、路线和思想来指导,对问题作出一种完全不同的结论,而在本质上,它是用腐朽的来扼杀新生的,用错误的来反对正确的。
    红梅报春早。不做百花苦争春。像鲁迅先生说的那样,是一个小小的萤火虫,在无光的黑夜里边,发出自己的光,照亮一片小小的角落。而当太阳出来了,它心甘情愿地消失......(注:此后被公布此日记的资本主义者故意省略,本书编者无从查考)
    
    (二)在一打三反中,李九莲以反林罪名判五年徒刑,后改免于刑事处分
    
    1970年1月29日 冶金机械厂向地区军管小组保卫部提出李九莲交厂群众处理的意见。保卫部同意。
    赣州地区革委会副主任、“支左”部队的赵副师长认定李九莲是“现行反革命分子”,其矛头是“直指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和毛主席的亲密战友林副主席的,是直指社会主义制度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是在刘少奇的罪状公布以后为刘少奇进行辩护的……按毛主席的《公安六条》,她全都够格了”,认为处理太轻,携卷往省革委会要求重判。
    
    1970年2月 江西省革委会主任程世清说“像李九莲这样全面系统反林付主席的,全国罕有”。批示:“性质是敌我矛盾,要从严处理”。
    
    1971年1月5日 赣州地区革委会保卫部作出(71)赣刑字第3号判决书,以恶攻林付主席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李九莲有期徒刑五年。
    
    1972年6月20日,鉴于林彪折戟沉沙,中共赣州地委给她做的结论是:“性质是构成了现行反革命犯罪,但交待态度好,出身好,年轻……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调外县安排工作,拘留期间不补发工资。”
    他们并派人告知李九莲:“这样处理,你还是人民队伍中的一员,还可以革命。”
    
    1972年6月20日上午八时 李九莲被释放出狱。
    
    1972年7月 李九莲被安排去远离赣州城的兴国县画眉坳钨矿陈也矿区当电焊工,但被剥夺一切政治权利。
    
    (三)在批林批孔中,李九莲要求平反,得到一些个人和组织的支持,被判十五年徒刑
    
    1973年5月 李九莲向市、地、省投诉无效,进京上访最高法院、公安部。上访的困窘中节食资助一位带着孩子的新四军干部的妻子――也是冤屈上访申诉者。
    
     1974年4月4日, 李九莲在赣州公园女墙贴出第一张公开申辩大字报――《反林彪无罪》,
    引发社会极大关注。随后陆续贴出《一评反林彪有罪――斥反林彪是唯心论的先验论》、《二评反林彪有罪――谁是反林彪的英雄》、《关于我的日记》、《血泪控诉》、《乱讲一通》……
    
    1974年4月13日,赣州地区中级法院、公安局、工代会张贴《联合声明》
    称“李九莲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攻击社会主义制度,攻击无产阶级大革命,确确实实构成了反革命犯罪,”“当前批林批孔是一场严重的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对于一小撮阶级敌人捣乱破坏、翻案活动,必须坚决打击。”
    
    1974年4月14日 冶金十三队工人刘庭荣张贴《评三家“联合声明”的反动性》大字报,代表义愤的赣州人民,公开支持李九莲翻案。
    
    1974年4月14日 地区公安局、地区工代会印发《李九莲有关罪行材料》,公布了影印的李九莲的“反革命匿名信”和“反动日记”供批判用。
    
    1974年4月16日,下乡知青康为民张贴署名“李九莲辩护士”大字报《掀翻现行反革命李九莲一案》。
    气压机厂工人管佑龙张贴声援李九莲大字报《路遇不平,拔笔相助》;……群众不平之鸣越趋强烈。
    
    1974年4月17 应地区工代会强烈要求,赣州地委常委会议决议重新逮捕李九莲。
    
    1974年4月19 李九莲在最后一篇公开申辩《我的人生态度》中写道:“为了真理,我不惜再度失去自由而入铁窗!”“人民起来了,一切妖魔鬼怪统统都会被消灭!”“历史将宣判我无罪!”
    
    1974年4月20日晚十点 在地区工代会人员参与下,李九莲再次被赣州市公安局拘捕,当晚押往兴国。
    
    1974年4月22日,朱毅、舒北斗、曾传华等三十余众署名张贴《众手掀翻独霸天》大字报,称“李九莲精于学习,勤于思考,勇于实践,敢于探索,充满献身真理的精神。李九莲以对林彪的及时洞察表明了她是立志献身革命、酷爱真理、关心祖国的前途和命运,敢想敢为、无私无畏的好青年!”抗议地委和公安局重新逮捕李九莲。
    
    1974年4月25日,赣州地市二百五十九个单位签署要求立即释放李九莲的《联合声明》。
    
    1974年的4月25日 赣州三百民众乘车前往兴国县营救李九莲。最初曾得到兴国县革委会和公安局的支持和理解。
      下午 赣州地区公安局、工代会、红代会紧急汇报赣州、兴国情况,江西省委书记陈昌奉下达“五点指示”:
      一、李九莲是地地道道的现行反革命跳出来翻案。
      二、赣州某些人争论李案,实际上是为现行反革命翻案。
      三、冲击兴国监狱是起严重的政治事件,必须立即制止。
      四、某些领导干部和公安干警在李九莲问题上严重丧失阶级立场,实际上是向反革命投降。
    五、对于在李案问题上立场坚定、坚持原则的同志,应予表彰。
    
    1974年4月26日 省军区政委、省革委会主任陈昌奉派秘书召见舒北斗,同日赣州地委工交办主任杜昭约见舒北斗,“苦口婆心”深入反复地动员他和“现行反革命”李九莲划清界限。舒北斗退出李调会。

    1974年4月26日, “赣州地区李九莲问题调查委员会成立”。宣告:“还李九莲以本来面目之日,就是调委会自行解散之时。或者走向真理的光明,或者走向牢狱的黑暗。”
     李调会建立广播站、宣传组、材料组、动态组。创刊《战旗》、印行《动态》。
    
     1974年4月30日 江西省委书记陈昌奉在省委三届八次全委会上斥责赣州有人为现行反革命李九莲翻案。
    
    1974年4月30日 李调会在市体育馆召开第一次万人大会宣讲李九莲案真相。
    李玉莲交出姐姐未被搜走的思想提纲和文字草稿。
    景凤山小学教师钟海源参加李九莲问题调查委员会,成为李调会广播站主播人员。
    
    1974年5月2日, 李调会在赣州公园门外设立讲坛,让民众自由发表对李九莲问题的看法。这一自由民主讲坛持续数月之久。
    严金禄、刘挺荣、管佑龙、林锋、吴文甫等人发表讲演。
    
    1974年5月9日 江西省委下达有关李九莲问题的“三点指示”:
    一、赣州地委常委陈万兆同志支持现行反革命李九莲翻案,严重丧失阶级立场、省委责成其停止工作,反省交待问题。
    二、兴国县委、兴国县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支持不明真相的群众为现行反革命分子李九莲翻案,严重丧失阶级立场,责成作出深刻检查。
    三、赣州市公安局批林办4月24日的声明是向阶级敌人投降,责令立即收回,挽回影响,并作出深刻检查。
    
    1974年5月10日 李调会发表《关于不准利用李九莲问题打击陷害革命领导干部的严正声明》。
    
    1974年5月11日 李调会林锋写《西安还是延安》。
    
    1974年5月11日 管佑龙在大字报中提出“我们的法律,甚至宪法中对当前不适应的问题也要修改”。
    
    1974年5月12日,省委电话指示省领导决定召见赣州李调会负责人。
    指名朱毅、刘庭荣、曾传华、黄智荣和赣州地区农林系统代表五人前往南昌解决问题。朱毅拒绝前往。
    省委书记陈昌奉接见了刘庭荣、曾传华、黄智荣和赣州地区农林系统代表,调委会代表始终坚持李九莲的革命本质。
    
    1974年5月18日 李调会大字报提出:“取消公安六条,不能用法律保卫领袖!”“阶级斗争扩大化,百扩不灵!”
    
    1974年6月1日 省委秘书组给赣州地委打电话,传达省委“关于李九莲问题”四点意见。
    
    1974年6月2日,李调会由一百八十四个单位签名的《联合声明》:省委的五点指示和两次三点指示,不仅是地委某些人片面汇报所骗取的,而且是省委分工负责李九莲问题的涂烈一手泡制的……
    
    1974年6月1日 生物农药厂李冰姜写大字报《赞李调会》。
    
    1974年6月7日 李调会刘庭荣、李冰姜一行五人驱车前往福建省寻找新华社记者戚休反映赣州李九莲案件情况。未能如愿。
    
    1974年6月10日夜,原赣南日报总编辑、九二盐矿党委书记方道球在公园门前发表演讲,支持公开争辩李案。
    接着,1969年带领武装民兵第一次拘捕李九莲的冶机厂宋德恒公开演讲,揭露事实真相,公开支持李九莲翻案。
    
    1974年6月11日 国家公安部对李九莲案件作出批示:“按省委意见办理。”
    
    1974年6月13日 李调会廖树才写《登龙术浅谈》,对趋炎附势的小人进行解剖。
    
    1974年6月14日 机床厂谢明写大字报《官官相护》。
    
    1974年6月17日夜,朱毅、方道球、孙成璋邀请地委书记田启松激辩李九莲案性质。
    
    1974年6月29日,李调会主持纪念“六·二九”死难者七周年大会。钟海源主播《祭文》。
    
    1974年6月30日 李调会李抹照、黄志荣、郭宗秀、路扬、陈富等十二人就李九莲案赴京上访。
    
    1974年7月4日 李调会孙成璋、徐声扬等四人再次就李九莲案赴京上访。
    
     1974年7月10日 李九莲辩护士(康为民)写《坚持革新办李案》、《斩断按着李案的黑手》。
    
    1974年7月12日 刘庭荣写《法治者专政也》。
    
    1974年7月23日,赣州地区工代会、红代会为批判李九莲攻击李调会开办了刊物《投枪和匕首》,李调会小报《野草》创刊。
    
    1974年8月 李调委连续三次就李九莲案继续派员赴京上访。上访人员赣南纸厂林锋、地区外贸公司吴文甫和地区土产公司刘文锋。
    
    1974年8月8日 《野草》七期刊登曾小舟讽刺性杂文《调委会者该杀乎》。
    
     1974年8月20日 汇众思写《李案争论的根本和归宿》、《李案争论的实质和要害》等理论探讨文章。
    
    1974年8月21日 继《静夜扪心录》九篇之后,朱毅开始写《九吐心丝》,全面为李九莲的真理执著、革命理想、人生态度,爱情观及在禁区中勇敢探索的人格力量和精神勇气等辩护。
    
    1974年9月15日 朱毅发表《九吐心丝之九.并非最后的话》动员解散调委会,以避免招致大规模镇压,但遭到李调会大多数人反对。
    
    1974年9月30日 朱毅、廖树才、康为民、罗汉进等李调会人员就李九莲案的第六次赴京上访。
    
    1974年10月中旬 赣州地区革委会副主任徐承中,对李调会调查其在瑞金“三查”中滥杀数百无辜事件中的责任不满,借口李调会人员“无理”强求其解决停发工资事,赖在李调会交际处北院办公区不走。据此,地委以李调会“绑架”地委领导为由密电中央。
    
    1974年10月22日 江西省委陈昌奉等在京常委通过对李九莲问题的“四点决议”:
      一、李九莲反革命案不能翻。
      二、调委会是非法的,要立即解散。
      三、阶级敌人正利用李九莲案攻击无产阶级专政。
      四、李九莲案件长期得不到解决,一定有阶级敌人破坏。希望地委做好工作,发动群众,揭露和批判,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

    1974年10月23日 赣州地委提出取缔李调会的“八点意见”。
    
    1974年10月25日 朱毅写《告全省人民书》,并将管佑龙、林锋、廖树才、卜谷、谢明、康宏垠等李调会骨干派往南昌。
    
     1974年10月29日上午,朱毅贴出《仍然并非最后的话》,说:“我们和赣州人民及其思想的女儿共同创造和度过了一段这样难忘的岁月……既然需要经过牢狱的黑暗,才能到达真理的光明,人民会相信面对铁窗的时候,我们的心情是坦然的……”。
    深夜,赣州地区李九莲问题调查委员会主任朱毅被拘捕。
    一个小时之后,曾传华、孙成璋、李抹照、刘挺荣……纷纷被保卫干部和武装民兵从家押出。
    
    1974年10月30日凌晨 数百干警和五个武装民兵连查抄捣毁李调会广播站及有关场所。调委会负责人员和骨干被强制办班审查。
    
    1974年11月1日 赣州李调会的《告全省人民书》和为李九莲辩护的大字报在南昌八一大道旁贴了一里路长。赴昌人员在樟树被捕押回赣州。
    
    1974年11月 江西省委针对赣州李调会问题下发(74)四十六号文件。
    
     1974年11月,李九莲在狱中遭遇审判高潮。
    面对越愈恐怖的高压,李九莲在狱中无数次的反复吟诵臧克家的《弔屈原》:宇宙这样宽大/却容不下一条身子/天地如此广阔/思想却无处安放/只好抱着贞节去追踪彭咸/D带一颗眷恋的心跳下了泪罗江/(生命就是这样/不能去碰死僵冷的社会/就只有碰死在它身上!――这三句显然是李九莲自己加上去的)泪罗江的水/为诗人流了二千多年的清泪/到如今/上官令尹/依然在人间充沛……(所有这一切都被视为李九莲的罪证列入起诉。)
    
    1974年11月29日, 李调会广播员钟海源、刘华英、肖国涵等四人在赣南采茶剧团撒发《强烈抗议》和《紧急告全市人民书》传单,传单如雪花从剧场空中飘落。因遭“线人”邹根保出卖,4人被当场拘捕。
    
    1974年12月3日,赣州地委副书记吴清明在地市直属单位干部大会上作《关于处理李调会问题的报告》,
    关于李九莲的问题
    李九莲是个地地道道的现行反革命。她的思想是极其反动的,而且有言有行,通过写反革命匿名信和反动日记等手段,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攻击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攻击无产阶级专政,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罪行是严重的,罪证是确凿的,定性是准确的,处理是宽大的。但她不思悔改,反而趁批林批孔之机,窜回赣州市,接过“反潮流”的口号,以“反林彪的英雄”出现,公布反革命匿名信,张贴反革命大字报,大肆进行翻案,气焰十分嚣张。为了打击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保卫批林批孔,我公安机关将她重新拘留,这是及时的、必要的、完全正确的。现已查明其翻案罪证确凿,决定逮捕法办。
    李九莲的所谓“反林彪”的问题。其实她是把文化大革命污蔑为“毛林派”与刘少奇的所谓“宗派斗争”,并认为对刘少奇的批判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这完全是攻击毛主席,为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鸣冤叫屈,怎么能说“反林彪”呢?当然有一两句怀疑林彪的话,其实她是把林彪与毛主席联在一起反的,从根本上看她是攻击毛主席的。她的全部反动言行,正是按林彪的反动观点、反动路线行事的。
    李九莲跳出来翻案,公布反革命匿名信,张贴反革命大字报,这就是破坏批林批孔!
    关于李九莲调查委员会问题
    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看,调委会究竟搞的是什么名堂!
      (一)先看调委会的纲领。现在查出,调委会从非法成立那天起,到我们宣布解散为止,前后共发表过十五份像“声明”、“公告”一类的东西(其中由朱毅一手泡制的就有十三份)。
    朱毅四月份写的《众手掀翻独霸天》是调委会纲领性的宣告,他们把我们无产阶级专政的天下说成是“独霸天”,这和林彪“571”工程纪要中污蔑我们无产阶级专政为“独裁”是一个腔调。他们叫喊“让我们扭转乾坤的双手,众手掀翻独霸天吧!”调委会叫喊要掀翻“独霸天”,就是要推翻无产阶级专政!这就是他们的要害!
      他们在六月二日《联合声明》中又写道:“李九莲的再次被捕是右倾复辟势力新反扑的信号弹”;李九莲问题的争论,“是复辟势力压群众、转移斗争大方向、捂盖子、保林彪死党的烟幕弹”;他们说:“不调查就无以争论,不放人就无以调查。”这个声明是在所谓“反潮流”、“反复辟”的口号下为反革命翻案,这里是打着“红旗”反红旗!
      后来朱毅又露骨地说:“现在要讲就讲翻案,过去讲重新审查是运动的策略,李案现在不翻,更待何时?”他们还说:“翻李九莲的案不是我们的根本目的,而是突破口”,“要把千千万万个李九莲的案翻过来,这才是根本的目的”;并扬言什么“凡是过去被你们搞臭了的,我们今天就要把他们搞香来”,“要翻个底朝天”等等。这就不难看出,调委会的某些人完全站在资产阶级的反动立场上,为一小撮阶级敌人鸣冤叫屈,为地、富、反、坏、右翻案,要变无产阶级专政为资产阶级专政,变社会主义为资本主义。他们的活动是有纲领、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
      (二)从调委会的组织活动看。调委会的幕前幕后是有阶级敌人的。当然,参与支持调委会活动的,坏人是极少数,多数是不明真相的群众,他们是受骗上当的。还必须指出,参加和支持调委会活动的还有我们某些领导干部,有的领导干部在这方面的错误是比较严重的,有的给钱给物,甚至在背后出谋划策,支持李九莲翻案。
      (三)调委会散布的反动观点。
      1、攻击毛主席和中央领导同志,调委会有一个骨干说:“毛泽东思想不是救世主”,“公安六条第二条是形而上学的,是机械唯物论,不能用法律保卫领袖”,“中央出了修正主义,第一把手要负责”。还狂叫不能喊“毛主席万岁”,“中国共产党万岁”,“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等口号,胡说这些口号是唯心主义的,错误的。(纯属捕风捉影,无中生有——编者注)还有的“调委会”骨干多次攻击中央领导同志,说这个是“右倾复辟势力的总代表,”“5.16”的黑后台,那个“对造反派没有感情”,是“马林科夫”,“要下台的”。
      2、攻击无产阶级专政。他们咒骂公安机关是“法西斯”,叫喊要“踏平人间地狱”,还叫嚣“制度要变,法律要改”。他们全部否定以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领导的历次政治运动和肃反成果,多次叫喊“江西的三查、一打三反大方向错定了”,“凡是过去被你们搞臭了的,今天就要把他搞香来”,要给所谓受迫害的“一律给予政治上的解放”,说“贺龙能平反,李九莲也一样能平反!”
      3、污蔑我国的大好形势,攻击社会主义制度。调委会的一个重要成员用毛笔写着:“大局不宁,宁戡乱;人心所向,向九天:以放为好,以放为妥。”方道球在他的演讲报告里,把省委关于陈万兆同志停止工作进行检查的决定说成是“转嫁”政治危机。朱毅在他的《野草》中更是篇篇充满对我们的大好形势、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仇视和诬蔑。他在《野草:发刊词》中第一句就说“今天,我们的野草在投枪的啸响和匕首的寒光里萌出了第一片嫩叶。”在《野草》第十二期里他胡说:“今天,‘无权即无钱’的公式和‘反潮流即反革命’的公式一样流行时髦,这已经是政治常识了。”在《野草》第十三期里,几次引用爱伦堡的话污蔑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一方面是庄严的工作,另一方面是荒淫和无耻!”
     4、朱毅把我们党的各级干部污蔑成“争乌纱帽戴”的官僚了:把党培养新生力量,实行“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说成是“争乌纱帽戴的好时机”;胡说“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提出以后,戴乌纱帽的天地就更加广阔起来”;污蔑我们的干部状况是“胆大的造反,胆小的生产,胆子不大不小的偷懒”,“表面信仰共产主义,内心的信仰是十五号万岁(15号领工资)”。有的甚至骂我们的干部是一群“狗”:什么“天狗”、“小狗”、“看门狗”、“哈叭狗”等等。
    5、对抗毛主席、党中央的指示,破坏批林批孔活动。朱毅在他的《野草》中说“运动运动就是要乱要动”,“要大着胆子骚动下去”,污蔑党中央强调批林批孔运动在党的一元化领导下进行,是“给大大小小老老少少的官们祭起了一块‘一元化’的禁牌”,“插在群众面前曰:‘不许动!’”还胡说:“李案之辩具有儒法斗争的鲜明特色”,“李九莲的人生态度鼓午年青的当代法家抛弃私利,冒顶风险,献身革命”。
    6、反对稳定,把矛头直接指向党中央。中央26号文件下达后朱毅说:“地委不解决李案问题,休想安定!”“你们不要高兴太早了,赣州的局势稳定不了!”另一个调委会成员说:“现在以安定为好……我吃饭都有点包袱。”方道球在他的所谓演讲报告中歪曲我们经过八年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大好形势,叫喊“批林批孔运动是第十一次路线斗争”;还说:“运动越深入,阻力越大”,现在只能“放”。
        7、污蔑、歪曲和攻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他们)疯狂叫喊“李九莲是发展中的马克思主义”,他们对(把)李九莲的反动观点说成是“真理”,把她的反革命活动叫做“追求真理”,把她的反动的人生观,恋爱观,都说成是“马列主义的”,“共产主义的”,这是对马列主义的歪曲和污蔑。他们还说:“李案之争是辩证唯物论、历史唯物论与唯心主义、形而上学之争”。还胡说:“中央不同意李九莲翻案就不是马列主义!”有的公开攻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还说:“中央批林批孔文件都应批判”。
    方道球同志还说什么我们不准李九莲翻案,不同意成立调委会是“怕打开缺口,对许多冤案、假案、错案不纠,保林彪路线”。
    
    1975年1月,江西省委下发关于赣州李调会问题处理的(75)六号文件,
    以党的正式文件形式重申了在京学习班10月22日讨论通过的四项决议,在全省范围内宣布李九莲的反革命性质和李调会的非法性质,并且强调进一步坚决取缔李调会转入地下的活动。
    
    1975年5月 以华国锋为部长的公安部党组讨论批准了赣州地区公安局关于李九莲问题的报告。
    
    1975年5月22日 李九莲开始长达七十三天的绝食,靠强行鼻饲得以存活。
    
    1975年5月30日 兴国县人民法院对绝食中李九莲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1975年5月30日 全南县公安局对朱毅正式逮捕。
    
    1975年7月3日,仍在绝食中的李九莲被从赣州的江西二监狱押送到位于赣北鄱阳湖畔的珠湖劳改农场劳动改造。
    例行检查时发现李九莲写于绝食前的绝命书――《投降书》:
    “不知何人,劝我投降,似真似假,为此写出‘投降书’。是的,我有‘罪’。
    我的‘罪’就是为党出过力,效过劳,动过太多的脑筋。真理是个美丽的字眼,吸引了无数的年轻人,我为她献出了自己的一切。反潮流是马列主义的原则,我做到了不怕开除厂籍,不怕解除婚约,不怕坐牢,不怕杀头.....
    凡真理,都有三种遭遇:用得着时,便奉为至宝;用不着时,便贬为粪土;非但用不着而且有。‘害’时,就象狗一样关进笼子里——这就是现实,这就是真理的遭遇。谁准备用真理的花环装饰自己,谁就得同时准备用粪土包裹自己纯洁的灵魂!”
    
    1975年9月27日,赣州地委决定对李调会人员第二次大抓捕,
    刘庭荣(后被判刑15年)、管佑龙(后被判刑15年)、钟海源、康为民(后被判刑7年)、林锋(后被判刑5年)、罗斌(后被判刑15年)、邱彩云(后被判刑10年)等16人被拘捕。
    
     1975年12月20日 朱毅被以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1976年5月 钟海源坚持为李九莲鸣不平,被加刑五年至十二年,押往南昌新建服刑。
    其他被捕调委会人员,在反击右倾翻案风高潮中被判五至二十年不等。
    
    (四)十月政变后,李九莲以反华罪名判处死刑,“李调会”被定为“帮派体系”
    
    1976年12月28日(另一说,1977年1月底),劳改农场的犯人们按照一年一度的惯例,进行对上一年度的“年终评审鉴定”。在开评审小组会时,李九莲鉴定中的第一项“我的政治态度”尚未写完,到会“监督指导”的管教人员却对她说:“没有完全写好也不要紧,可以先说说已经写了的。”李九莲拗不过,只好照本宣科。她首先对周总理、朱总司令、毛主席在一年中相继辞世表示悲痛,继而对“现在的当政者华国锋在某种程度上背离了毛主席的一些教导和政策”进行了批评,接着说“在毛主席逝世时我就说过,‘寄希望于江青’……”在场“监督指导”的管教女干部即刻厉声喝道,“不许放毒”,一把夺走了李九莲手中的鉴定草稿。
    这位管教女干部和女犯小组中的积极分子,都指责李九莲在进行“反革命煽动”。而李九莲的未及读完的鉴定草稿上这样写道:
      “毛主席历来提倡党的集体领导……华国锋却把党政军大权独揽于一身……华国锋借口反对‘四人帮’,取缔了‘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破坏了党的集体领导制度,暴露了他自己就是资产阶级野心家。
      “华国锋在毛主席逝世后,身为党中央主席,没有召开过一次党的会议……无视党的领导作用,妄图用暴力和血腥政策来强迫党员和人民的意义,借口批判‘四人帮’把党搞乱了,把军队搞乱了……
      “……如华国锋按自己的政策路线走下去,能把党事、国事办好,我是拥护的……”
    同文中也对邓小平“颇有不敬”。
    
    1977年初,李调会被打成“帮派体系”,
    赣州地委在“揭批查”中对李调会人员进行第三次大拘捕,被拘捕李调会人员41人、同情支持者18人。行政处理600余人。
    
    1977年2月 曾昭银被打成“现行反革命”,从重从快被判刑十五年。
    
    1977年4月,珠湖农场党委,就根据这个“文件”的精神,给上级领导单位写了一份《报告》。
    报告根据1977年2月22日中共中央“中发[1977]六号”文件,转发的铁道部的《全国铁路工作会议纪要》中规定:“对攻击毛主席、华主席和以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的现行反革命分子,要坚决镇压”;“对极少数罪大恶极、证据确凿、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者,则杀之”。
    《报告》历数了李九莲的一切“罪行”,特别强调了李九莲“恶毒攻击英明领袖华主席,攻击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为了誓死保卫华主席,保卫以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捍卫伟大领袖和导师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对那些攻击华主席和以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的现行反革命分子要坚决镇压的精神,我们认为劳改犯李九莲已构成犯罪,其罪恶达到了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要求对李九莲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份报告,依次得到了鄱阳县法院和鄱阳县委、上饶地区中级法院和上饶地委、江西省高级法院和省委政法领导小组的认可。在这各级领导机关的讨论和决定或批示中,也都一律强调李九莲犯有“恶毒攻击英明领袖华主席”一罪,一律同意判处李九莲死刑,立即执行。
    
    1977年12月8日 李九莲被从珠湖乘船押往赣州。
    
    1977年12月11日,李九莲因反对逮捕四人帮、并为江青等鸣冤而被判处死刑。
    在赣县看守所,地区公安局向李九莲宣读死刑判决书。李九莲拒绝上诉。李九莲满腔悲愤地在手纸上写道:“我就是像一只杜鹃一样啼出血来,又有何用?我向冰冷的墙壁喊一声,还会得到回音,而向活人呼喊千万遍,恰似呼唤一个死人!!”
    1977年12月14日,李九莲在赣州市老体育场万人大会公判后,被拉到西郊青光岭枪杀并暴尸荒野。
    当晚,李九莲尸体遭变态者的凌割。残害李九莲的变态者当即被捕,被判七年徒刑。
    陪同李九莲公判的有曾传华、宋德恒、马军、管佑龙、吴文甫、严金禄、朱江涛、刘西贞、徐亨其、方向佑、吴景伯、朱修仁、赵诗镜、龚伟农、郭宗琇等李调会人员二十四名。分别被判五至二十年不等。刑期相加达二百一十六年。曾传华、方道球、孙成章(在九江)皆被重判。
    
    1978年6月及10月,又有一批“李调会”人员被当做揭批查“四人帮”余党的重点人物,而先后被抓进牢房。
    据不完全统计,连同宣判李九莲死罪的公审大会上陪绑的二十余人在内,前后被扣以“现行反革命”罪而被捕入狱的“李调会”成员达百人左右,其中被判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达六十人。
    
    1978年7月2日 舒北斗与二十名“帮派”一道,在赣州市老体育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1978年4月30日,赣州李调会广播员钟海源坚持批评华国锋判处死刑
    她在被打断小腿骨的情况下,居然站了起来,拖着沉重的镣铐,在监狱的墙上写下了“打倒华国锋!”的口号。
    被认定重新犯有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死刑。
    宣判时钟海源慨然签上自己的名字。法官问她道:还有什么话要交待的吗?钟海源站立说:“跟你们讲话费劲,我们的信仰不同!”说罢,一甩头发,仰首大步流星走去。钟海源从容赴死之态令所有目击者震惊不已。
    当日,钟海源在新建县被枪杀。
    
    1979年4月,赣州中级法院复查李九莲案。
    案件复查人王光法,就是当年判处李九莲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九人审判委员会”成员之一。他在1979年4月10日写下的复查意见是:“该案事实清楚,量刑适当,被告死不认罪,凡(翻)案。”
    
    1979年4月16日,地区中级法院检查组的意见是“维持原判”。
    
    1979年4月14日 赣州地委同意中级法院意见,“维持原判不变”。
    
    (五)华国锋下台,李九莲“平反”
    
    1980年1月29日,江西省高级法院再次指示赣州地区中级法院进行复查。
    
    1980年3月15日,地区法院写出了《关于李九莲现行反革命一案的复查报告》,坚持认为李九莲犯有一系列反革命罪行,不论是1969年的拘禁、1974年的逮捕和1975年判刑,以及1977年的枪杀,都“符合当时的政策”,“应予维持原判”。
    
     1980年4月14日,赣州地委常委会“讨论”了地区法院的这个《复查报告》并作了决定:“同意赣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意见,维持原判不变。”
    
    1980年5月8日,江西省高级法院调去李九莲案的全部案卷,从开始直接进行全面复查,
    
    1980年9月,江西高级法院作出了复查结论,并上报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
    这个复查结论认为,1969年和1974年、1975年对李九莲的处理是错拘、错捕、错判,1977年的处死是“轻罪重判,错杀,但李确已构成反革命煽动罪,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1980年9月17日 江西省委研究作出批复:“同意法院意见,属轻罪重判,错杀,撤消原判。李有罪,但不另行判刑”。
    
    1981年1月23日 赣州地委书记杜昭在赣州地委扩大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反革命李九莲和非法的李调会案是不能翻、也是翻不了的。”
    
    1981年1月 江西省委第一书记江渭清坚持李九莲案不能翻。
    
    1981年1月,新华社记者写出一篇《内参》,题目是:《在“恶毒攻击英明领袖华主席”的主要罪名下,女青年李九莲三年前被枪杀至今未昭雪》。其中指出; “李九莲由于两次被无辜囚禁,判刑申诉无效,自然对整她的前公安部长产生强烈反感,加之前后与世隔绝了七年之久,对社会上很多真实情况不了解,有一些错误观点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何况对华国锋的批评也并非一无是处。”
    
    1981年1月25日,胡耀邦批示
    :“彭冲、江华、(赵)苍壁:此事请予以妥善处理(包括对她的家庭亲人),但处理这类事情,应考虑不要声张,以免引起不良后果,而应着重总结经验教训。”
    
    1981年1月25日,中央政法委书记彭冲接到胡耀邦指示,当即给江西省委负责人作批示“(江)渭清、(白)栋材同志:耀邦同志的批示,请阅《清样》所反映的情况,请予查明,妥善处理。”
    
    1981年3月24日,赣州地委决定为李九莲平反,对因李案被冤狱株连者进行复查重处
    
    1981年3月26日 赣州行署专员、地委副书记刘玉瑞代表地委就李九莲案复查处理问题作报告
    
    1981年4月13日,赣州地区中级法院派员去李九莲家宣读对李九莲的复查改判书(并未作无罪宣判,留有严重政治错误尾巴),李九莲母亲向他们提出六项要求,他们回答:完全给她平反这个她达不到。
    
    1981年4月17日,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省委的指示,就李九莲的复查改正事,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写了报告,并附上江西省高级法院《关于李九莲案件的复查报告》等材料。
    省高级法院的《复查报告》指出:“在处理李九莲案件时,不能分清违法与犯罪的界限,甚至模糊了正确与错误的界限。对李九莲给她恋爱对象曾昭银的那封没有署名的信,当时虽然看出她怀疑林彪是对的,但她对文化大革命提出非议,为刘少奇同志鸣不平,我们(就)没有看出她这一言行是正确的。对她1974年的申诉,也没有看出是合理的,相反仍认为她这些言行是犯罪行为。”
    没有分析此前兴国县法院对李九莲的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以及赣州地区保卫部认定李九莲有反革命罪等等是否正确,只是孤立地研究了李九莲在劳改期间的表现,和她在《我的政治态度》中一些攻击粉碎“四人帮”、攻击领袖、吹捧江青的言论,“没有对李九莲这个具体人进行认真地具体地分析研究”,片面地认为她犯有“‘反革命’罪”,“判处了她死刑”。
     “从1979年开始(就)有人为李九莲申诉,中央有关部门也陆续转来为李九莲申诉的信件,省法院和地区中级法院……(也)进行过复查。但由于在我们头脑里‘左’的影响没有肃清,思想不够解放,认为她没有了这条罪还有那条罪,总想抓她一点尾巴;案内没有证明(她)犯罪的材料,还想再调查找些材料来定点罪。在定性上,认为她构不上反革命罪,还想定她诽谤罪,以致使这个案件不能尽快地、实事求是地、正确地得到纠正。”
    
    1981年5月9日 江西省高院审定作出对钟海源(81)刑二监字第13号刑事判决书。宣告被告人钟海源无罪。
    
    1981年7月 朱毅、方道球、曾传华、宋德恒、康为民等近六十人出狱,
    但无一被宣告无罪,均结论为犯有严重(帮派)政治错误,尚未构成现行反革命犯罪;
    刘挺荣、马军、罗斌竟被改判成刑事罪犯,(待)“刑满”释放。
    
    1981年8月8日 李九莲母亲卢菊英要求原调委会人员帮助他们向上面反映自己的愿望,为李九莲平反昭雪。
    
    1981年8月底 朱毅赴京上访李九莲案平反中的严重遗留问题,
    
    1981年9月12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刘复之为彻底处理好就李九莲一案受牵连的众多人员的善后事宜的会上说:
    这可以说是一个大冤案。李九莲在那样早的时候就开始反对林彪,不简单!后来她批评华国锋,是因为绝对相信毛主席的缘故。她身陷囹圄多年,不了解外面的实际情况。这当中有些错误,完全应该谅解她,……她对小平同志的认识有错误,说了一句不恭的话,这也不算犯法。这不是要推翻无产阶级专政,也不是反动思想。她长期接受的是“左”倾思想的熏陶,后来又长期被管制关押,这种思想没有来得及改变,是可以理解的。她没罪。
    这个案子大,株连多,牵涉面广,拖得又太久,影响之深广是必然的。当年受到“李调会”人员冲击的一些领导干部仍在台上。这样,同情李九莲等人的人很多,反对他们的人也不少。所以处理善后必须稳妥:既要坚决不留尾巴,又要安定团结。对当年在这个案件的处理中犯了错误而今天仍在台上的人,要多做工作,促使他们自己去彻底改正。对受害的同志,也要多做工作。另外,骨子里并不同意中央和省委对李九莲本质的看法,仍然坚持认为李九莲是什么“现行”或“铁杆”的人;还有明知自己错了,但为了保持“永远正确”的面子,不得不强拉硬拽、胡拼乱凑一些理由,继续打肿脸充胖子以伺机报复的人,都还有一些。这也是值得注意的。
    
    1981年11月16日,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江西李九莲案件处理意见的报告》。
    《报告》说:李九莲在当时的情况下,能有如此的认识和思想觉悟,是难能可贵的。主流、本质是好的,应进行再复查,彻底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1982年7月 鉴于李九莲案及受株连人员近一年来未得到中央有关方面庄重承诺“再复查”,朱毅再度赴京上访,仍无果。
    
    1983年8月17日下午,赣州地委书记杜昭,指使地委保密委员会借口朱毅涉入第五次“两案”工作座谈会中央下发的(调整和落实政策)文件起诉,以“泄密罪”逮捕朱毅。
    
    1983年8月18日 杜昭借口打击刑事犯罪,一举刑拘了李调会骨干和有牵连人员数十人。
    
    1983年9月2日,曾传华、宋德恒、梁义贵等原李调会骨干十余人被五花大绑,和刑事犯一道徒步游行示众。
    
    1984年9月 李调会朱毅、曾传华、宋德恒等七人被“泄密罪”再次判刑。
    
    1987年4月 由于杜昭退休,省委和高院干预,朱毅、曾传华、宋德恒等被宣告无罪出狱。
    2003年, 赣州官方编撰《赣州地区大事记》
    其中记:“1974年4月26日,一些人乘‘批林批孔’运动之机在赣州市组织‘李九莲问题调查委员会’,进行揪斗、批判、拉山头、打派仗等活动,历时数月被解散(李在文化大革命中遭错误处理,文化大革命后遭错杀,1981年平反)”。
    
    贰、本节简论
    
    江西省文化大革命的资料,收集到的不多,很多重要问题都没有反映出来。有两点是比较突出的:
    一、关于军事叛乱问题
    一九六七年八月,在中央作出解决江西问题的决定性以后,以抚州军分区负责人为首的一小撮人,对抗中央的决定,在抚州农村,欺骗、挑动一部分农民群众,用武装包围城镇,占领了九个县。这在全国也是比较突出的。
    二、关于李九莲问题
    其实、李九莲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它被各种不同政治倾向的人利用,搞得扑朔迷离。
    (一)李九莲的政治立场问题
    1966至于967年,李九莲是抚州第三中学的高中学生,文化大革命中是第三中学红卫兵造反团的负责人之一。
    “1966年,出于无限信任和崇拜毛泽东,她满腔激情地参加了“文化大革命”,是第三中学“卫东彪”造反团的惟一女生副团长。她参加过武斗、绝食和静坐示威,到北京天安门广场接受过毛泽东的检阅,先后被选为赣州市、赣州地区、江西省的学“毛著”积极分子,一度对“批判刘少奇”和“打倒走资派”,达到十分狂热的地步。”
    这说明她当时确实是一个革命造反的战士。
    1968年高中毕业后,分到某工厂当工人。这以后,她的政治思想发生了急剧地变化。一个曾经积极参加文化大革命的青年,为什么在九大以后会产生严重的政治上的怀疑、动摇情绪?其原因是复杂的,既有社会方面的原因,也有家庭、个人方面的原因。
    促使她思想发生变化的原因,从她自身经历的几件事可见一斑:
      1968年夏 李九莲姐李兰香赴军垦,妹李青莲插队崇义,小妹李玉莲远赴深山“共大”,哥哥李东林则在西宁基地有“科”难“研”。
      1968年秋 看到青年熊辉被以现反判刑的布告,李九莲同情不已。
      1968年秋 “清队”(“三查”)开始,李九莲的父亲、老赤卫队员、共产党员李忠华因黄埔军校同姓同名者被“揪出”,常跪地求李九莲代写认罪书,屡遭李九莲拒绝。
      1969年3月21日,李九莲在日记中写道:“我们的家庭只是整个社会的缩影。由幸福走向痛苦,这样的家庭有多少?巴金的《家》、《春》、《秋》作于旧时代,反映了时代的去向。今天的《家》、《春》、《秋》也似乎如此吧!我决不在革命的路上倒下去,只不过想试图开辟一条新的路罢了。”
    1969年2月28日,李九莲给已经参军入伍的曾昭银写了一封未署名的信。
    1969年5月1日,工厂保卫部门查抄出李九莲的三十篇日记。
    从这一封信和一篇日记的内容来看,可以确定:
    第一,对文化大革命的性质产生怀疑:我不明白“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到底是什么性质的斗争,是宗派斗争还是阶级斗争?我感到中央的斗争是宗派分裂。因此对“无产阶级大革命”发生反感。
    第二,对刘少奇的问题产生怀疑:对批判刘少奇好像有很多观点是合乎客观实际的,是合乎马列主义的,又觉得对刘少奇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感到对刘少奇的批判是牵强附会。
    第三,对现行的某些政策和做法产生怀疑:“文化大革命”已收尾了。很多现象,很多“正确的观点”,和运动初期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差不多,本质一样,提法不同而已。
    第四,对林彪产生怀疑:对今后的天下到底属于谁,林彪到底会不会像赫秃一样。在文化大革命中,在打着红旗反红旗的情况下,这些名词(毛主席和社会主义制度)代表的意义和人民的感受,有时是相反的。火热的“三忠于”配合着极左政策,将给人民的思想带来什么?一、将割裂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二、将破坏党的民主集中制;三、将真正损害领袖在群众中的崇高威望。
    第五,对毛主席和社会主义制度产生怀疑:我不理解毛主席为什么能够抵制“红海洋”,而不能抵制林彪的“三忠于”......赫鲁晓夫在斯大林生前后的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血淋淋的教训摆在毛主席的面前。我痛惜毛主席或者视而不见,或者昏昏然陶醉。现时的中国到底属于哪个主义等项问题发生怀疑。对“现行反革命”发生浓厚兴趣,对“反动组织”的纲领也注意研究。
    这其中包含着对某些极左或极右的倾向、做法的不满,但总的说来,是一种严重的政治上的怀疑、动摇情绪。由于李九莲只是在私人通信和私人日记中表达自己的思想,因此,应该确定这只是一种思想认识问题,而不属于违法乱纪问题。
    (二)在一打三反中对李九莲问题定为恶攻林彪属于敌我矛盾,在林彪事件后改为人民内部矛盾
    对李九莲问题的定性处理,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意见:
    一种意见,冶金机械厂向地区军管小组保卫部提出并经保卫部同意,认为,属于思想认识问题,交由群众处理;
    一种意见,省革委会主任程世清认为,属于“全面系统反林付主席的,全国罕有”,“性质是敌我矛盾,要从严处理”。 1971年1月5日,赣州地区革委会保卫部以恶攻林付主席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李九莲有期徒刑五年。
    由此可以看出;李九莲政治思想上的错误虽是多方面的,但程世清仅仅抓住李九莲批评、怀疑林彪这一点,无限上纲,以恶攻林付主席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李九莲有期徒刑。
    因此,到1972年6月,林彪事件发生后,赣州地区革委会保卫部又批复赣州冶金修造厂革委会,对李九莲免于刑事处分,不戴现行反革命帽子,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
    由此可见;对李九莲问题的第一次错误处理,如果要追究责任的话,应该把帐算到林彪集团身上。
    (三)在批林批孔运动及抓整顿中,对李九莲要求平反问题定为反革命翻案活动,属敌我矛盾,李九莲判刑十五年
    1973年5月 李九莲开始上访, 1974年4月4日, 李九莲开始贴出《反林彪无罪》等六张大字报。并得到朱毅等人组织的“李九莲问题调查委员会”的支持。
    1974年4月13日,赣州地区中级法院、公安局、工代会张贴《联合声明》称“李九莲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攻击社会主义制度,攻击无产阶级大革命,确确实实构成了反革命犯罪,”“当前批林批孔是一场严重的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对于一小撮阶级敌人捣乱破坏、翻案活动,必须坚决打击。”
    即使按照1972年6月赣州地区革委会保卫部“对李九莲免于刑事处分,不戴现行反革命帽子,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的意见,李九莲要求平反也是应该的。
    赣州地区中级法院、公安局、工代会此时却抛开反林彪问题,抓住李九莲其他思想认识上的问题,无限上纲,说“李九莲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攻击社会主义制度,攻击无产阶级大革命,确确实实构成了反革命犯罪”,则是完全错误的。
    在批林批孔运动中,中央的方针是既要解决一些遗留问题,又要稳定大局。不搞大字报上街、不搞串连,不搞战斗队。对群众运动中出现的这类问题,应该采取耐心说服的方法加以引导。
    江西省、赣州地区的领导对“李九莲问题调查委员会”的活动,一开始就采取了“一小撮阶级敌人捣乱破坏、翻案活动,必须坚决打击”的错误方针。
    由于矛盾双方都采取了对抗的行动,使得矛盾不断激化、升级。
    到了一九七五年,邓小平在全国推行“全面整顿”,对李九莲一案的处理再次升级。
    这实际上是那些在文化大革命初期,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人,对革命造反派的批判怀恨在心,借机进行报复,坚持错误,不肯悔改。
    (四)十月政变后,对李九莲以反华罪名判处死刑,“李调会”被定为“帮派体系”
    1977年初,李调会被打成“帮派体系”,赣州地委在“揭批查”中对李调会人员进行第三次大拘捕,被拘捕李调会人员41人、同情支持者18人。行政处理600余人。
    1977年2月 曾昭银被打成“现行反革命”,从重从快被判刑十五年。
    1977年12月11日,李九莲因反对逮捕四人帮、并为江青等鸣冤、反对华国锋、对邓小平“不恭”而被判处死刑。
    1978年4月30日,李调会广播员钟海源因书写“打倒华国锋”,被认定重新犯有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死刑。
    1978年7月2日 舒北斗与二十名“帮派”一道,在赣州市老体育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事实证明,李九莲、钟海源是在十月政变后,以反对华国锋的罪名,定为现行反革命,被判死刑的。李调会成员二十四人是以“帮派体系”成员罪名,分别被判处五年至二十年徒刑的。
    与此同时,在全国,因反对华国锋而判处死刑的有五十多人。因涉嫌“四人帮”的“帮派体系骨干”而被捕入狱、判刑的若干万人。
    (五)华国锋下台后,群众要求平反,官方不肯平反,最后羞羞答答地“平反”
    群众以李九莲反林彪有功、反华国锋无罪,要求平反。
    江西以李九莲造反有罪、翻案有罪,紧跟“四人帮”有罪,属轻罪重判,错杀,撤消原判。李有罪,但不另行判刑,不肯平反。
    胡耀邦以李九莲反对文化大革命、反对林彪说明了其本质是好的,反对华国锋、对邓小平不恭是受了极左的影响,同意平反。但强调不要声张,以免引起不良后果。
    最后结果,地方法院答复:完全给她平反这个她达不到。
    处理李九莲一案的历史过程告诉人们: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的斗争,是客观存在的。
    
    2008年3月13日初稿
    2011年10月7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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