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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腐败是根本腐败--从邓小平家族开始的腐败如何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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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此文转载自文革研究网(作者--老兄吾)

邓小平带头搞腐败腐败还怎么反?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四中全会日前闭幕,会议就进一步在党内惩治腐败作出了决议,这当然很好.但是类似的决议作过太多了,为什么腐败这个党的头痛的大问题于今为烈呢?根子到底在哪里?这个问题不搞清楚,不弄明白,那就永远治表不治本.

回答这个问题其实并不难,问题在于愿不愿意接受原本属于这个问题的答案.大家不妨想一想,为什么毛主席在世时,中国的大大小小干部不敢贪,不能贪,不要贪,不会贪,不去贪?除了党中央有一系列反对党员干部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措施外,根本的一条是党中央,特别是他的领袖毛主席带头,不要说腐败不搞,就是超出规定的享受也不要,在规定内的待遇,也尽量用到最底.上梁正,下梁又能歪到哪里去?

对比毛主席,我们来看看邓小平,那简直是一个如珠峰,高山仰止,一个如淤泥,令人发指.

邓小平登上中国的最高领导宝座后,中国人民相隔七十多年后,又听到了一个名字:南巡------封建社会皇帝外出的代名词.是的,邓小平出去就是皇帝出巡.中国人民都记得,那些年,邓小平南巡,专列当然,那是规定的,出奇的是全家老小全带上,夫人,儿女,孙子孙女一大批,开创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视察工作带老婆孩子的先例.邓小平对这一举动,毫不为羞

.二00四年八月二十二日的凤凰卫视,播出了采访邓小平女儿邓楠,邓楠说,"我父亲说我就搞一点特殊,出去希望带上全家".如此理直气壮,如此理所当然,请问,中国共产党的高级领导人中还有第二个吗?

不要说毛主席周恩来,就是刘少奇也没有这样.当然,如果是你邓小平自掏腰包,那也许令作别论,问题是国家掏的腰包,你凭党纪国法的那一条啊?当年,邓小平南巡到上海,桌琳对上海市委书记朱镕基开玩笑说,我们来,把你们要吃穷了.朱说,那里,盼都盼不过来呢,你们来产生的动力不知有多大.不仅不提出疑义,还要如此奉承.朱某人还这样,枉论他人.怪朱某人也许不妥.邓小平谁能监督得了他,那还不是太岁头上动土.

邓小平有句"名言":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错!应该是:我是中国人民的老子,我深情地爱着我的权利和地位.难道不是这样吗?

邓小平不仅自己搞腐败,对子女的腐败也是鼓励怂恿.邓大公子当年的康华公司,倒买倒卖,全国闻名,最后来个金蝉脱壳,一走了之.

邓小公子在上海大搞房地产生意,发了财,远走高飞,干脆让邓家的子孙永远留在了美国.

现在邓家的人可干净了,几乎全是党和国家领导人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是不是政治上的腐败呢.

其实政治上的腐败,邓小平复出前后已经在身体力行,搞得不亦乐乎.任人唯亲,唯我独尊,天下我最大,地上我最强.没复出时,称华国锋为英明领袖,复出后,即称其两个凡事,非下台不可;做了军委主席,可以把党的二任总书记赶下台,又可以指定隔代接班人;等等,

政治上的这种腐败,在今天中国的大大小小的腐败分子身上或多或少都可以看到邓小平的影子.政治上的腐败导致生活上的腐朽,生活上的腐朽加速政治上的腐败,现实的中国不正是如此吗?

我们对邓小平并没有私仇.他曾经迎合人民的诉求,做过于历史有推动的事,但是他在政治上和作风上的腐败是极其惊人的,是影响深远的.如果我们不正视它,绕过它,回避它,那就一定积重难返,反腐倡廉就是空话.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一向是中国人民行为言论的楷模和准则,这是中国的国情决定的.你是中国的最高的领导人,你就是道德规范的模范,你一定是个圣人,这就是为什么历来的统治者重视克己的原因.

尤其是中国共产党的领袖毛主席等人更是这样,他们的做人行为,已经到了近乎完美无缺的地步.而邓小平等领导人,很遗憾,太私利太贪婪太腐败,他们可以让人民有私,但自己一定要大公无私,他们可以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他们一定不能先富起来,否则人民是要绝望的,人民绝望了那就麻烦了.

最后编辑王巢 最后编辑于 2011-07-16 13:54:33
本主题由 超级版主 红色喀秋莎 于 2011/7/22 0:01:36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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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腐败案件的数量和涉及金额的变动趋势

  (1)1979-1980年为第一个周期。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将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战略,制定了改革开放的方针。此时经济体系的运行基本沿袭计划经济的模式。查处的涉及经济问题的案件数量仅数千件,1979年数据缺失,1980年查处案件只有7000件,大案要案89件(涉及金额一万元以上),腐败案件数量与改革开放前的水平相当。

  (2)1981-1984年为第二个周期。腐败现象在1981年进入第一个波峰阶段,当年查处的案件开始急剧上升,达到31000件;1982年继续上升到32602件,这一年查处的大案要案激增到2512件。1983年数据缺失,1984年查处案件有小幅回落。1981-1983年涉及的金额数据缺失,1984年仅为0.9亿元。

  (3)1985-1988为第三个周期。1985年查处案件数量上升到28000件,1986年急剧上升到49577件。该阶段内大案要案数量也呈急剧上升态势,1986年大案要案也达到这一周期的顶峰13888件,这一年案件涉及金额也增长迅速,达到了8亿元。1987年数据缺失,1988年查处案件回落到21100件。

  (4)1989-1992年为第四个周期。查处案件数量在1989年形成高峰,达到58926件,大案要案也高达13507件。此后逐渐回落,1992年查处案件36700件,大案要案也降至9526件。涉及金额由1989年的4.82亿元上升到1990年的8.1亿元,1992年降至3.65亿元。

  (5)1993-1997年是第五个周期。这一阶段我国的腐败现象蔓延比较快,几乎是直线上升。1993年是一个重要转折点,从这一年开始,腐败案件和大案要案的数量上升势头非常明显,分别在1996年和1997年达到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最高值,即145497件和48066件。1997年以后开始逐渐下降。在这一周期涉案金额一开始就从1993年的22亿元高位急剧攀升,并在1996年达到改革开放以来的一个高峰67.80亿元。  

(6)1998-2002年是第六个周期。1998年以后,腐败的蔓延势头受到遏制,数量下降比较明显,但是发案率仍然处于较高水平。2000年查办案件达45113件,大案要案18086件,其中100万以上的特大案件1335件。如1999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原副董事长金德琴侵吞公款达5000多万元;2000年,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成克杰受贿4000多万元;1998年,浙江金华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被查处,案值达63亿元;2000年,厦门特大走私案被查处,案值高达530亿元,偷逃税款300多亿元。这种大案要案,对国家和地方的政治、经济造成严重影响,破坏性是十分巨大的。

  (7)2003-2007年是第七个周期。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79696件,209487人,比前五年分别下降13.2%和9.9%,2007年立案数的比率比2003年提高了29.9个百分点,五年来立案侦查贪污受贿十万元以上、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的案件35255件,涉及省部级以上3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达244.8亿余元。陈良宇、郑筱萸、邱晓华、刘志华、杜世成、李宝金、韩桂芝、王怀忠、高严、刘方仁……这些省部级官员纷纷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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