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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里的离奇事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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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里的离奇事情
发布: 2011-4-30 12:21 | 作者: zewu947 | 来源: 毛泽东旗帜网 | 点击: 23 | 回复: 0

开发区里的离奇事情


近来,笔者有幸接触了西安高新开发区的农民,与他们促漆交谈,知晓了许多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离奇事。现将相关情况如实反映出来,以期网友们对其探讨分析。

一、相差二十多倍的土地价格

西安有个叫丈八沟的地方,丈八沟有个袁旗寨。这里的村民讲,他们的土地是2003年被高新土地储备中心征用的。征用地每亩价格5万3千元。人均耕地约1.1亩(各小组不等)。给每人留0.07亩的生活依托地(农民们称为国有土地)。袁旗寨的村民说,去年经村民会议投票决定以每亩1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开发商,征用价与市场价相差26.4倍。出现了0.07亩地比1.1亩地还多卖50%的离奇事,即1,1亩地买不到6万元,而0.07亩地可卖到8—9万元。

二、打赢官司的上诉输了官司的不上诉

打赢官司的上诉,输了官司的不上诉,这也真是一桩离奇案,然而这也是一件真实的事情。现在的经济诉讼案越来越多了,司空见惯。

不管多复杂的经济案,只看谁掏了诉讼费,谁就是输方。去年袁旗寨村委会和SY房地产公司作为第三方同被DC房地产公司告到西安市中级法院。经八、九个月的审理,2010年12月20日宣判,驳回DC公司要求袁旗寨村委会与SY房地产公司赔偿二千多万元的诉讼请求,驳回DC公司要求取得某旗寨村生活依托地地权证的要求。并明确让DC公司承担三十八万多元诉讼费。败诉方DC公司没有提起上诉,而与某旗寨村一起胜诉的SY公司却出乎意外,离奇的向陕西省高院提出了上诉。上诉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村民组织法》第十九条。

三、村民组织法第十九条

袁旗寨的村民把村民组织法第十九条看得很重,甚至认为这是他们抵御村干部等损害他们利益的保护神。这一条的真正贯彻实施能使他们摆脱村干部的独断专行和危害。村民们认为他们村能在法庭上打败DC公司就是村民组织法第十九条的威力。村民组织法第十九条的真正贯彻实施,能让他们有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真正权利。村民组织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内有八款,总之是村中大事,特别是第八款规定: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这就给了村民极大的民主权利,包括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罢免权(亦有话语权、知情权等)。

从二00九年六月四日起,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袁旗寨村先后召集四次村民会议投票表决村中大事。其中一次是否决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议与DC公司签订的协议,一次是由村民会议投票选举村民监督委员会。有录像资料证明该村村民有极大的热情要当主人翁,要当决策的真正主人。这是笔者在农村极少见到的现象。

三、两委会会议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会议

笔者与该村村民交谈,村民们对两委会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会议有着明确的认识。他们认为村民会议是村中最高决策机构,凡大事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方可办理。认识到村民会议高于村民代表会议和两委会会议,且有权否定和改变村民代表会议和两委会会议的决定。他们亦认识到村民会议虽然是村中的最高决策机构,但不能做出违背国法的决定。在2007年11月,在村干部用村民代表会议代替村民会议做决定,与DC公司合作开发生活依托地时,有六位村民代表在会上发言,指出这样的大事应由村民会议决定,村民代表会议无权决定。会议上发生了激烈争吵。会上,四十多名村民代表,只有十九名村民代表签字同意与DC公司合作。会后村长耍手段,让未在会上签字的村民代表签字。村长私自决定收了DC公司的一百万元定金。经村民上访,街办不准动用这一佰万元。但在二00九年底,新的村委会选出时,这一百万元被原村长挥霍一空。

现在大多数村庄用村民代表会议代替村民会议。这种做法是极其错误的,其实质是剥夺了广大村民的民主权利。袁旗寨的村民认为,村民代表人数少,只有村民的百分之几,干部好贿赂他们。只要许愿给好处,他们就会利用村民代表做出利于干部而损害广大村民利益的决定。村民们认为现在争着抢着当村干部的人就是为了利用职权发横财暴富,他们绝不会真正维护村民利益的。用村民代表会议代替村民会议在农村是极为普遍的现象。这在开发区等经济发达地区表现的尤为明显。已有民谚云“要大富,当干部”。在农村干群关系紧张干群对立是造成农民上访的最主要的原因。而县(区)、乡(街办)贯彻村民组织法不力是更高层次的原因。

五、袁旗寨村的两个开发商

袁旗寨村的村民向笔者详细的谈了他们村的两个开发商。一个是吃了败官司的DC公司;另一个是与某旗寨村委会一起打赢了官司的SY公司。

DC公司是二00 七年村干部违背村民组织法第十九条,强行与之合作的。二00 九年因其只答应首付给生活依托地款的百分之二十,被愤怒的村民联名要求首付必须是百分之五十。因DC 公司不答应,后重新寻找新的合作开发商。时至今日DC公司的所谓定金一百万被上届村长挥霍得一分不剩,且后来再未见其一分钱。而DC公司派人在袁旗寨村 生活依托地上强行砌墙盖临时房,欲霸占袁旗寨村生活依托地,破坏生活依托地的开发。DC开发商还欲凭空发财,竟诉讼袁旗寨村索要赔偿他两千多万元,还要把生活依托地归他所有。万幸的是袁旗寨村 打赢了官司,才使DC 公司的阴谋没有得逞。

SY公司则不然。他们满足了村民首付百分之五十生活依托地款的要求。经村民会议投票表决与SY公司开始了合作。SY公司于2010年2月11日将5760万1千元汇入袁旗寨村(内有滞纳金约200万元)。村民们兴高采烈,准备分钱。然而村干部却迟迟不分钱,引起村民2010年3月28日上访到区政府,干部答应三天给答复,但一直未有答复。引起村民数次到区、到市直至进京上访。但主要村干部就是压着不分钱。现在,SY公司钱汇到村已有一年零两个多月,村民至今没拿到钱。村民们说:街办南片12个村,11个村村民都拿到了生活依托地款,只有我们村拿不到。说11个村村民卫生间的座便洁具都好好的,唯有我们村干部给我们弄来的是残次品,村干部弄钱都弄到了厕所里。
SY公司根据合同已拿到了村生活依托地的土地证、四方协议。但主要村干部就是不给开据交纳生活依托地出让金的委托书。致使SY公司无法进地施工,也推迟了村民拿到剩余50%款项的时间。

六、袁旗寨村新的闹剧正在开演

风云突变。在袁旗寨村在村监委会的监督下两委会八人决定以2011年1月20日为分生活依托地的户口截止日期。其后两次村民代表会议皆被破坏,无法执行扎户口分钱。春节后村长忽然与自己找的开发商SY公司翻脸。在排斥村监会参加会议、两名两委会成员拒不到会的情况下,决定寻找新的开发商。且一直不告诉村民新的开发商是哪一家、一亩地多少钱。与新的开发商合作协议除两位因造谣说取消了村监会,不让村监会参加会议的两位两委会成员,还有两位两委会委员拒不参加签字。所以所谓与新的开发商合作是个别两委会委员做出的决定。现在他们以每次会议给每个代表和干部500元的钱让代表决定,与所谓的开发商合作,而否定村民会议的决定。这是违背行政伦理的。在排斥村监会,在两名两委会委员不到会的情况下作什么草案,并把草案就要村民签字执行。村民们愤怒地说:钱到村一年多都不分不知他们想干什么。他们说的村民利益最大化明明是欺骗,他们几个人的利益最大化才是事实。

笔者相信:斗争是复杂的。广大的村民们会在现实斗争中进一步擦亮眼晴,识破少数极端利己者用小恩小惠达到贪污腐败的阴谋,真正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们将密切关注该村自征地开发以来的更多事件。使网友们对开发区的征地开发及村民组织法的贯彻有更多的了解。

关注三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201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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